报考经济学院的同学们,你们好!现将经济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统考:
外语 政治 数学(四) 经济学 总分
55 55 90 90 398
二、 复试规则:
1. 复试规模:差额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统考考生人数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40%;
2. 复试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3分制);
三、 复试科目:
1. 外语听力: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上午8:30-9:00,考生于8:15入场,8:25停止入场。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按1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中;
考试地点:统考:三教401;单考:三教404。
2. 专业课:
统考:综合考试(含: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货币银行学、财政学);
单考:综合考试(含: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
复试形式: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上午9:30-12:30;
考试地点:统考:三教401;单考:三教404。
四、资格审查:
复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的《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同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正式成绩单(本科)、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
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08年3月12日
附:复试名单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