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考生申请条件:申请者为参加了2008年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全国入学考试的考生,其中初试总分不低于325分,单科成绩须达到北京大学公布的文学类最低分数(政治50分,英语50分,专业课90分)。
2、北京大学中文系考生申请条件:按照北京大学中文系《关于“对外汉语教学硕士学位师资班”接受考生申请的通知》(2008年3月18日公布)中的规定执行。
3、申请、确认程序:申请者必须填写“对外汉语教学硕士学位师资班申请表”,由本人签名,送交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办公室审核、确认。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已经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给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的,不必重复提交。所有符合条件欲申请该项目的考生务必在2008年3月19日下午5点之前申请、确认完毕,过期不候。
4、所有申请者经审核、确认后,将网上公布有资格参加08师资班复试的复试者名单。其中中文系文学、古文献等专业申请者须参加汉语语言学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在3月24日下午1点开始,地点:北京大学俄文楼),通过者方有资格参加随后举行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