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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调控招生计划经费缴纳的补充通知

北京大学 /2013-10-27

 

  •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奖助发[2013]05号文件(《关于缴纳2013年度调控招生计划经费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学校调控招生计划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缴纳调控招生计划经费。

        鉴于部分院系和导师课题经费有困难等原因,现将调控招生计划经费缴纳手续办理截止日期统一推迟至6月28日(周五),逾期将不再受理。

        针对已经使用2013年度调控计划名额但不缴纳费用的导师,下一年将扣除导师系相同数额的招生计划名额,且以后将不再批准该导师的调控计划名额之申请。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62753984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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