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0
心理学系硕士研究生包括三个专业: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及应修学分
1.培养目标: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从事心理学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2.学习年限:3 年
3.应修学分:共 36 学分
其中必修:22 学分(含4学分外语课+5学分政治课)
选修:14 学分
各专业的学生至少应交叉选修其它专业2门课程(4学分);外专业考生补修本科生课程由导师决定,所修学分不计入硕士应修学分中。
二、论文发表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接受即可),方可申请进行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入学后第3或第4学期进行论文开题。开题报告按专业方向组织,由至少三位教师组成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如第一次未通过,可在第四学期末之前再进行一次),填写选题报表审核表(研究生院下载区),方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并报系教务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