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各研究所、分院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拟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
英语 |
政治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60 |
≥55 |
≥75 |
≥110 |
≥320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60 |
≥50 |
≥75 |
≥130 |
≥320 |
油气田开发工程 |
≥60 |
≥50 |
≥70 |
≥100 |
≥320 |
油气井工程 |
≥59 |
≥60 |
≥85 |
≥130 |
≥320 |
井下控制工程 |
≥60 |
≥55 |
≥80 |
≥90 |
≥320 |
油气田化学工程 |
≥60 |
≥55 |
≥80 |
≥90 |
≥320 |
油气储运工程 |
≥60 |
≥55 |
≥80 |
≥90 |
≥320 |
油气信息工程 |
≥60 |
≥55 |
≥80 |
≥90 |
≥320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60 |
≥55 |
≥80 |
≥90 |
≥320 |
二、复试方式和比例
以一级学科分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20%左右确定(教育部下达我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24人)。
三、复试日期安排(详见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00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外语听力测试(50分):在研究生部语音室进行,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 外语口语测试(50分):独立进行,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
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 综合面试(100分):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证明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重点考查以下几方面:
1)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分);
2)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10分);
5)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6)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专家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复试权重及考生综合成绩
1.复试综合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试考核成绩加权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初试成绩按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加权平均,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2) 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和口语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10%
3) 综合面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加权平均*50%+(英语听力+英语口语)*10%+综合面试*40%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1) 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2) 2016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 总院及各分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外网发布通知并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一层大厅张贴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复试成绩,通知时间为4月初。
七、调剂
我院只接受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调剂申请,详细信息见《2016年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硕士生调剂通知及要求》。
八、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石勘院纪监审监督电话:010-83597429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