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院属各所、分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分布需求,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就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二、复试方式和比例 以一级学科分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40%左右确定(教育部下达我院 2012年硕士招生规模为24人,另与北京大学联合招收6人)。 三、复试日期安排(详见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300分,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①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100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见招生简章。 ② 外语听力测试(50分):在研究生部语音室进行,测试时间为20分钟。 ③ 外语口语测试(50分):独立进行,要求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 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④ 综合面试(100分):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证明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重点考察以下几方面: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分);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职员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10分);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专家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复试权重及考生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① 初试平均成绩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取平均值,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0% ② 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2.5% ③ 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2.5% ④ 笔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5% ⑤ 综合面试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程成绩*5%+英语听力*2.5%+英语口语*2.5%+综合面试*40%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① 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② 2012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③ 总院及各分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④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院领导批准后,通过中华教育网 www.chinaedu.org.cn或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一层大厅张贴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复试成绩,时间为4月下旬。 七、调剂 我院只接受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调剂申请。 未进入我院2012年硕士生复试的符合“全国硕士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他校生源缺额信息,并填写调剂志愿。 八、考生接待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办公室接待电话:010-83597512 石勘院纪监审监督电话:010-83597429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