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 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②以第一作者在所报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③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并提交加盖进修单位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④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照相。
2.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 1108 )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就近报考点报名,并按照规定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院招生办公室将严格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考生报名确认后,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寄送以下材料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英语水平,兴趣特长等);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复印件(请列出明细单);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及其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5)所在院系出具的应届在校生证明信。内容包括应届生身份说明(请注明是否为定向或委培
生);入学3年的专业及综合成绩排名(须注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等综合评价意见。
证明信须采用学校或院系公文纸,并列出院系有关联系人的电话、地址,加盖公章。
(6)非应届考生请提供两封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亲笔“推荐信”( 打印推荐信无效),推荐信须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7)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和专业综合笔试相结合方式。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院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5.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6.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复试前通知。
五、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
六、学制
学制3年。
七、相关资料
我部备有近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需要者请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购买。
八、招生咨询
1.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可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中华教育网:www.chinaedu.org.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0083)
联系电话:010-83597512 83597064
电子信箱:zs_rip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