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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13年双证MPA考生补交材料通知

国家行政学院 /2013-12-01

 各位考生:
4月5日至6日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个别考生未能提交全部材料,请各位考生对照下列清单补交所缺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北京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考生本人近期体检报告1份(须正反面一页打印,并须体检机构在考生照片上加盖骑缝章,最迟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体检表样式详见复试通知)。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在线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见http: //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1);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学 历认证报告最迟4月22号提交)。
补交材料可采用两种方式:
1、邮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处 地址: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929878”。
2、送交: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材料送到上述地址。地点:国家行政学院报告厅318房间 电话:010-68929878。


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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