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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北京交通大学 /2013-11-04

 

    一、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1)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须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3)网报前,请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京交通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5)考生网报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档案所在单位邮寄政审表和调档函,以及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若录取通知书考生需要自行领取,请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填写“自取”。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
    (1)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应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学位证书(如网报有)、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5)对在报考、现场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
     
    二、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
    2、国防生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推荐免试生须在2013年9月底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持报名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网报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及现场确认的不予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交到或寄到接收学院研究生科。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或学籍验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或学籍验证。
    5、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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