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经济法学(专业代码:030107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在经济法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的学科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了解相关学科的学术前沿,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能够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学科 法学 专业 经济法专业 主要研究方向
1、 产业法律制度(以铁路运输法律为主)
该研究方向主要以产业法律制度为研究方向,探讨产业法律制度中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铁路运输法律制度研究、运输合同研究、交通运输法律制度研究、产业保护立法研究、产业技术法研究、产业结构法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研究等。
2、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该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法主体法律制度为研究方向,探讨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研究、中小企业法律制度研究、自然垄断企业法律问题研究、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法律问题研究等。
3、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该研究方向主要以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研究方向,探讨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中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涉外贸易管理法研究、涉外财税金融法研究、涉外投资法研究、涉外技术转让法研究、涉外贸易中的反垄断法研究、涉外贸易中的反倾销法研究、进出口贸易管制研究等。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根据培养目标以及专业特点,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是:
(1)在教学与日常生活中注重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除专门的理论课学习以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之外,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政治与公益性活动并为其提供方便。通过日常和各项活动的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
(2)在保持法学知识完整和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教学大纲,采用重点讲授和专题研讨的方式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采用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导师将指定必要的参考书籍,要求学生阅读并做好读书笔记,并及时检验学生自学效果。培养学生勤奋严谨的良好学风。
(4)通过聘请外教和兼职教授授课、举办讲座和各类研讨会、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与撰写论文等方式,创新教学与培养途径,拓宽学生的眼界和知识领域,为学生创造必要的与外界交往的条件,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3年的弹性学习年限。第一至第三学期主要用于基础与专业课程的学习。第四至第五学期主要用于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学习分数达到规定要求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四、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一)科学研究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性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一个任务。
1.在论文答辩前应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研究生必须认真阅读导师指定的文献,并根据导师的要求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报告。
(二)学位论文
论文的写作与答辩是研究生学习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研究生学习成绩的综合检验。研究生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论文写作与答辩。
1.论文的选题。在导师指定或指导下确定选题。选题应能充分展现学生的能力和学习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2.开题报告。选题确定后,学生应进一步收集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论文的基本内容、预期达到的水平、与所选题目有关的文献综述、、完成论文的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应经导师组审定。
3.论文的写作应严格按照开题报告和任务书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在导师指导下,经过拟订详细的论文写作提纲,完成初稿、修改、定稿等工作。
论文应观点明确,论证周密,资料翔实,注释规范,具有一定独立观点和见解;论文的幅度应不少于3万字。
4.答辩。
5.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位委员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经济法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