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和监督调查工作。
(二)拟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年度抽验方案,汇总、分析、上报抽验数据,拟订质量公告。
(三)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有关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等技术监督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国药品快速检测技术应用管理工作。
(五)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所设置以下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所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制订所内规章制度;负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总结;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统计分析、文件管理、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公文、机要工作;负责会议及所内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和重要事项的督办;承办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监督室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和监督调查工作;拟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方案,汇总、分析、上报抽验数据;制订相关程序文件,研究相关业务课题;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药品技术监督室
承担药品(含药品直接包装材料及药用辅料)质量监督抽验和监督调查工作;拟订药品年度抽验方案,汇总、分析、上报抽验数据,拟订药品质量公告;负责管理药品快检技术应用推广;制订相关程序文件,研究相关业务课题;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医疗器械技术监督室
承担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和监督调查工作;拟订国家医疗器械年度抽验方案,汇总、分析、上报抽验数据,拟订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制订相关程序文件,研究相关业务课题;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广告技术监督室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关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等技术监督工作;制订相关程序文件,研究相关业务课题;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培训;承办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095808
传 真:010-67017234
电子邮箱:ypscjd@nifdc.org.cn
网址 :www.nifdc.org.cn
地址 : 北京市天坛西里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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