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是培养适应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有关经济、管理、外语、科技、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4.能熟练运用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律专业知识,解决社会生活中相关法律问题;
5.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6.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
1.宪法与行政法方向
2.刑法方向
3.民商法方向
4.经济法方向
5.诉讼法方向
6.国际法方向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含专业实践)1年,论文工作(含专业实践)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