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得低于263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37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56分。
(二)复试录取比例
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
(四)复试程序
1. 向拟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告知复试程序要求;
2. 考生提前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发送扫描件至我所;
3. 系统在线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4. 线上考生身份识别,确认考生本人参加复试面试;
5. 复试前通过摄像头检查考生所在环境;
6. 专业课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
7. 英语面试,每生不少于10分钟;
8. 拟录取考生政审。
(五)录取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加权,复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最终总成绩超过70分考生拟录取;若最终总成绩符合要求人数超过计划招生名额,则按照所在复试场次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六)其他要求
1. 我所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 拟录取考生请至我所官网下载政审表填写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正式录取。
3. 所有复试资料及成绩由人力资源处保管备案。
4. 录取结果于6月上旬在我所官网www.ncse.com.cn进行公示。
5. 我所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及方式
1. 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1年3月、4月;
确认拟录取人员名单时间:2021年5月中下旬;
调剂考生面试开始时间:3月24日。
2. 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
(二)考生资格审查
1. 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
(3)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准考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复试登记表;
(7)各类获奖证书。
2. 审查方式
考生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审查材料电子版至我所,由我所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核查;
未在复试前发送审查材料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监督和复议
1. 监督机构:纪检处
2. 复议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处
3. 复议时间:凡有投诉或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4. 复议内容:仅限复试分数查核;
5. 复议方式:线上通过邮件进行复议,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进行反馈。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考生请随时关注研招网生源缺额信息,按照调剂平台的规定完成全部流程。
(二)接收调剂时间: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为工作日10:00,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基本要求
1. 考生进入复试的报考专业为:
报考学硕专业限制为以下六类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775)、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
报考专硕专业限制为电子信息(0854)中的四类专业领域方向: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2.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4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66分。
3. 进入复试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要为以下专业类别:数学类专业、仪器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自动化类专业、航空航天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电气类专业、兵器类专业、机械类专业。
(四)调剂复试办法参照一志愿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接待电话:010-66608924;010-66608921
考生联系邮箱:zhaosheng@ncse.com.cn
纪检监督电话:010-66608936
纪检监督邮箱:jiandu@ncse.com.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