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所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所研究生培养要求、招生规模等情况,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总分 |
≥275 |
思想政治理论 |
≥50 |
英语一 |
≥50 |
数学一 |
≥60 |
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数据结构 |
≥60 |
二、关于复试
1、复试工作由各研发部组织进行,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外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
2、按照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
(4)个人简历;
(5)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6)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5、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所,户口将根据所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4月底与政审函一并邮寄,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关于调剂
1、我所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所的考生。
2、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未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办理向所外招生单位的调剂。
未达到教育部调剂要求的统考考生一律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四、工作日程
3月20日-3月31日,组织考生复试。
五、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9055505 82837456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