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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 /2013-08-18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一、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3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考生可通过以下报考点进行报名:
⑴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⑵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⑶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⑷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3.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⑴ 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⑵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⑶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⑷ 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⑸ 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4.报考类别
⑴ 公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⑵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硕士研究生
自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5.填报志愿
⑴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⑵ 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1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华北电力大学
时间:后期确定。
四、录取
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招办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201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3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4年。
七、学位
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校部第四教学楼B211室
网址: http://www.ncepu.edu.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98475
传真:010-80795820
E-mail:yanzhaoban@ncepu.edu.cn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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