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苑英科
副组长:王伟
成员:张绪刚 王学棉陈维春姚建平吴颖梅
二、 院复试督导检查组成员:
组长:蔡利民
成员:刘玉红卢海燕
三、外语口语测试不分专业,统一由人文学院负责组织有留学经验的、口语良好的3-5名教师和1名从国外获得学位的教师作为秘书组成面试小组。口语测试当场给出分数。专业面试由各专业组织3-7名硕士生导师和一名专业教师作为秘书组成面试小组。
四、学院在复试前将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时间:4月11日下午2:00,地点:学院会议室。培训内容为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五、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教授: 6人
副教授: 9人
讲师: 2人
秘书: 3人
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地点安排(各专业统一测试)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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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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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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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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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三楼A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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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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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评定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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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标准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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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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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语水
平(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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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准确、内容表达清楚,发音清晰(25~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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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比较准确、内容表达较清楚,发音较清晰
(2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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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基本准确,内容表达一般。大部分发音较清晰(10~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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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不太准确,表达能力较差,语句发音不清晰(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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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专业综合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安排:
1、专业综合面试以口试为主。复试小组成员当场为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2、每个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时间地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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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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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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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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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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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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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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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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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3楼A2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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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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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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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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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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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3楼A2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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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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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评定标准:
专业理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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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
(23~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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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比较扎实(16~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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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一般(8~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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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差(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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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能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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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强(1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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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强
(1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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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一般(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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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经验丰富,研究能力较差(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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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责任
感(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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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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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8~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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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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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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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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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
(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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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熟悉(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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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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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熟悉(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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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表达能力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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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准确、清晰、有逻辑性
(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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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比较准确、清晰、较有逻辑性
(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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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基本准确、清晰、逻辑性一般(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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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不够准确、清晰、逻辑性不强(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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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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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强(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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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较强
(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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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一般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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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弱(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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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着装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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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得体、着装整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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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较得体、着装较整洁(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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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一般、着装整洁一般(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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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止不注意、着装不讲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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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4月11日 8:00—16:00
地点:教三楼A211
联系电话:010-80798433
人文学院
2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