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复试时上交)
华北电力大学 /2008-07-03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中要对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考核,我校特制定了《2008年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作为上述考核依据,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1、此表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务必由考生本人用兰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打印;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否则将不予复试。
2、此表必须有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盖章方为有效。(注:表正面所贴照片也必须有单位盖章,否则无效)
3、政审表根据考生来源分三种:往届在职、往届非在职和应届,请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身份,填写相应的表格。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政审表中的各项信息,且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对应信息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政审表(往届非在职).doc
政审表(往届在职).doc
政审表(应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