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招字〔2017〕90 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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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日程安排和形式
1、签到提交材料:3月26日下午1:30—16:30在我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721室(七层),提交规定的复试材料和交复试费100元;
2、体检:3月27日早7:30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照片,在中关村医院门诊大楼一层大厅内集合,由我中心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体检,每人交210元体检费,体检结束后自行回中心。
3、综合面试:3月27日体检后-11:30之前下午1:30—17:00进行面试,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地点:第一会议室(七层)。
二、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专业知识综合口试。侧重考察学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作力;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等。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
三、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管理干部在复试前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认考生资格,鉴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
四、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标准;综合面试占复试总分的100%。
2.初试、复试权重分配:对通过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额度按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具体计算方式: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复试考生的要求
复试考生在签到时提交材料如下:
1.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和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本科课程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非应届生须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2个证书的复印件;
2.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表格在我中心网上下载http://www.las.cas.cn/jypx/yjsjy/zs/wdxz/;
3.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表(审查表)表格在我中心网上下载(网址同上)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携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提交证书复印件;
7.其它有参考价值或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创新实践活动材料等,供复试小组审核、参考;
8.对相关资料不全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9.复试生可就近联系住宿,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六、录取人数和规则:
1、共计招生33名,已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24名。
2、拟录取名单将按照国家录取分数线成绩和我中心复试成绩排名确定。
3、拟录取名单将在我中心网上http://www.las.cas.cn/yjsjy/zs/sszs/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未通过国家录取分数线的复试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