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0 年我院博士生招生计划拟定为 28 人(包括统招生、在职生和委培生)。
二、培养经费
2010 年我院招收的博士生中,统招生和在职生均为自筹经费培养,其在读期间的培养经费由导师的科研课题经费支付,支付金额为统招生培养费每年 8000 元 / 人,另需支付勤工助学金 300 元 / 月,住宿费 500 元 / 月,学制 3 年;院在职博士生培养费每年 6000 元 / 人。委培生培养费由原单位支付(支付金额见委培协议)。
三、导师要求
招收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应为 7 0 周岁以下,如因论文需要可设副导师 1 名,应列入当年的招生简章,未上招生简章的导师,当年不得招收研究生。
四、考试科目要求
(一)考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二)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选考数学。若个别专业因专业特点需要也可选择水利工程基础,但需报院审批后方能确定。不考数学的考生,若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时,不得进行调剂。
专业基础课选考数学科目时,可在以下三套科目中任选一套。
1. 微积分、线性代数;
2. 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 微积分、数理方程。
(三)相同或相近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应相同。
(四) 2010 年专业课考试科目原则上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可对考试科目指定范围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