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录取新生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结构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监察人员和研究生处负责人。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所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设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所领导、研究生导师、学科专家和研究生处负责人。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独立行使复试考官职责。
复试小组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
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偏袒、不徇私舞弊;
4.提高服务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一)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所2018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复试前,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招生考试政策等的文件,明确考官的权利和责任,强调工作纪律和程序,规范评判规则和标准。
(三)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三、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分数要求
我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一志愿考生)按国家规定的农学门类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执行。
我所将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ivdc.org.cn; http://yz.chsi.com.cn)上公布复试(见附件)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
(二)复试比例
我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1:1.5(含调剂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3.27 |
8:00 |
中监所科技楼 308会议室 |
资格审查 |
8:30-10:30 |
笔 试 |
||
14:30-16:30 |
中监所生药楼 |
实验室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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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
8:00 |
中关村医院 |
体 检 |
14:30 |
中监所科技楼 308会议室 |
面 试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笔试、实验室操作考试、面试与体检六个环节,主要考察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英语能力;
5.对预防兽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对兽医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7.社会实践情况;
8.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9.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等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查:我所在复试时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政审表(应届生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或党委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
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
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同意我所取消其录取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往届生)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应届生)填写政审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鉴定。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预防兽医学相关知识及英语笔译能力。
4.实验室操作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察考生实际动手能力。
5.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英语能力及综合素质。
6.体检:考生参加由市研招办组织、委托中关村医院统筹安排的统一体检。
(六)复试成绩计算
我所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5:5。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20% + 实验操作成绩×30% +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 + 复试成绩×50%
(七)录取
按初试和复试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生查询
我所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考生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http://www.ivdc.org.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查询复试结果。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申请调剂我所,应满足如下条件:
1.本科专业为动物医学专业;
2.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预防兽医学;
3.初试科目分别为政治思想理论、英语(一)、化学(农)和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4.初试总成绩在300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高于50分。
我所将视考生申请情况,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内容、计分方法等均与一志愿考生相同,但与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按操作流程完成网上确认,复试结束后收到我所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所待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而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未接到同意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及时修改调剂申请。
(四)未被我所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进行调剂。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网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一般情况下,受理投诉和申诉在五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五)监督电话
010-6210354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考生接待电话
010-6210350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纪检监察电话
010-82837456 北京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