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向理化所研招办寄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五)复审和录取
理化所将于2010年4月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表现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条2号,中科院理化技术所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电话:010-8254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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