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是中国唯一的多学科和综合性的科技史专门研究机构,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中国科技史的研究中心之一,主要从事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历史和规律,科技与社会、经济、思想、文化之关系,以及相关的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科学院内少数兼具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功能的研究实体之一。在国内从事科学技术史及相关学科研究的机构中具有公认的核心地位,在国际科学史界有较大的影响。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的“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点,及“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学位授予点。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在科学技术史(理科一级学科)、科学技术哲学(哲学二级学科)两个学科上均设有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科学技术史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均是我国最早的学位授予点,硕士点在1957年即开始招生,博士点于1978年开始招生。科学技术哲学博士学位授予点于2005年开始招生。迄今为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在以上两个专业上共培养了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百余名。研究所尝试与国外有关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有多名在读研究生获得出国学习(1年)的机会。
科学技术史博士点现设有科学史和技术史两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还设有中国科技通史、科学学科史、生物学史、农学史、医学史、技术史、中外科技交流、中国近现代科技史、科学史理论、西方科学史、科技战略等研究方向。今年研究所拟以二级学科研究下各研究方向为基础设置考试科目,招收研究生。
科学技术哲学博士点下设有科学哲学、科学文化、科学制度化研究等研究方向。
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50名左右(具体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生源范围是教育部规定的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的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三、招生原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具备《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普通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生源范围符合本简章中“二”的招生范围,且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此专项计划。
(二)报考程序
1.填写“考生登记表”: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
2.领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校验码”:考生凭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网报考点所在地的省教育厅民教处或省招办领取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研究生相同,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各培养单位(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或“(127)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网报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的要求,持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及有关报考材料到指定的报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4.向报考院所邮寄“考生登记表”:现场确认后,考生须将已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直接寄送至所报考研究所或院系的招生部门。为不耽误考生的准考资格审核,请考生切勿将已盖章的登记表直接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和调剂等均需使用。
(三)初试及成绩
1.报考该计划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统考研究生相同。
3.初试成绩可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询。
五、复试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报考国科大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研究所依据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在不低于国科大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确定具体复试分数线要求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
2.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调剂复试。
六、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研究所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在录取前由研究所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3.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培养。
4. 按照教育部教民厅〔2017〕5号通知要求,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阶段课程的学习,不再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
5. 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将其转入录取单位。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国科大学生处“新生入学须知”办理,直接转入国科大。
6. 我所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7. 2019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对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享受与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
七、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生部咨询。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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