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所2023年招生指标和学科建设情况,按学科门类确定我所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附件1)。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
1、物理学类:政治≥45分,英语≥45分,专业课一≥80分,专业课二≥80分, 其中理论物理总分≥352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总分≥345分,光学总分≥330分。
2、化学、工学及工硕按国家A类分数线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复试形式
2023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为线下,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好准备。
三、报到和复试时间
请复试考生3月27日9:00-12:00到高能所报到,3月28日分组进行复试,具体安排详见邮件通知。
报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乙院高能所主楼A511
四、资格审查
1、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3月22日前将复试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b@ihep.ac.cn。复试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2),需有本人签名或电子签名,作为所有材料的首页;
(2)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请保证电子版清晰);
(3)准考证正面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到一页);
(4)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放到一页);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在职人员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经历证明文件等(非必需,自愿提供)。
请考生3月27日报到时上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含政审表,见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备查。
2、通过复试的考生自行体检,需4月10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EMS)至我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体检、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等考核时间每人15-20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以口试为主)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应掌握的基础知识,覆盖范围为大学期间本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重点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基本概念、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采取互动交流的方式,通过本人的自述及专家的提问,考查考生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和听力水平。
(3)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执行。
(4)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心理健康、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六、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并参考体检、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经我所教育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有限,考生拟录取的专业、方向和部门以公布情况为准。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于收到拟录取结果后一天内通过邮件告知我所。
3、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A.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B.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C.复试不及格的考生。
七、调剂
凡未参加我所复试,但成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单位进行调剂。
八、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和专项计划的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九、公示及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反映。
高能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36344,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十、其他
1、参加复试的差旅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未达到2023年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与新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3、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8235987
电子邮件:yjsb@ihep.ac.cn
网址:http://edu.ihep.ac.cn;http://www.ihep.cas.cn
通信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乙)高能所主楼 教育处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