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替杭高院代招博士录取情况以杭高院公示名单为准。
公示期:2023年4月27日-5月16日
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且署真实姓名。
咨询电话:010-62544602,邮箱:yjsb@iccas.ac.cn。
注:替杭高院代招博士录取情况以杭高院公示名单为准。
公示期:2023年4月27日-5月16日
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招生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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