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结合化学所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形式
受疫情影响,将采用远程视频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发送。
(QQ邮箱可能会出现拦截邮件的问题,可在垃圾邮件中查找或联系招生办)
三、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报告(PPT);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 报告时间:3分钟/人;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或工作期间从事科研活动的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等)。
2. 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3.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与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本学科、专业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等综合能力的考核,以及利用所学基础、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 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5. 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时间
5月23日(分组情况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
五、复试材料
1. 远程视频复试时将查验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出示本人手写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请提前准备。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于5月15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yjsb@iccas.ac.cn,文件命名和邮件主题均为:准考证号+姓名):
(1)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下载)
(5)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人事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6)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应届生:学生证(加盖公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往届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证书、退伍证书
(9)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10)各类获奖证书
(11)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六、拟录取资格确定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体检:主要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体检报告邮寄至化学所招生办,体检报告上须粘贴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位置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七、其他
1. 考生应提前准备独立且安静的环境、复试所需要的电脑、视频音频设备、远程复试软件、流畅的网络连接等,复试期间禁止他人进入复试场所。
2.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 调剂:凡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或未被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接收单位。
联系人:郑丹 联系电话:010-62544602 邮箱:yjsb@iccas.ac.cn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