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科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对考生复试、政审、以及体检等综合考核,经我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郝鑫通过了复试被拟录取。
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联系电话:010-82995022,邮件地址:wangyh@mail.iap.ac.cn) 。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12年5月11日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备注 |
郝鑫 |
女 |
兰州大学 |
学术型 |
备注:如发现考生本人材料虚假、严重违法违纪等情况,我所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