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确保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推
免申请系统”即可填写申请表,网上申请过程中,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同时将下列书面申请材料于2009年10月10前寄送到我所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后在网报系统中予以确认:
1) 考生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后的申请表打印,并签字;
2) 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 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由两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签署的推荐信;
5) 学生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证明(最迟于10月15日补交);
7)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最迟于10月15日补交);
8)政治审查表。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未寄送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无效。
(2)自愿提供的材料
1)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3)我所推荐免试生网上申请的截止日期2009年10月15日,未网报者没有复试资格。
三、初审与复试
所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后,对初审通过者,研究生部将在《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必须按照我所公布的复试时间进行复试(含英语口试)、体检。复试形式和时间以我所网站(http://www.iap.ac.cn)上发布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1)复试小组复试后,根据复试办法给出建议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大气所网站(http://www.iap.ac.cn)上公示7天。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大气所研究生部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到所在学校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高招办公章)。填写完成后寄至: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五、复查和录取
(1)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2010年4月份还须接受复查。
(2)凡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通过复查的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和统考生一起发放。
六、其他
1、考生食宿自理;
2、我所接收推免生比例为本所招生计划指标的50%左右。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9804信箱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2995022 FAX:010-62367372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地址:wangyh@mail.iap.ac.cn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09年6月15日
附件: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生的实施细则
·免试生申请表、个人自述、专家推荐表
·硕士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