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6年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我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⑶须为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者须符合报考系对推荐免试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二、申请程序
1.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申请者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并提交信息。
2.2015年9月28日后,各系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以下材料:
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6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⑵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⑶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⑷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
⑸获奖证书。
⑹报考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各系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最终确定其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4.政审、体检由各系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5.2015年10月15日前,各系复试结束并公示本系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6.2015年10月22日后,我院网站将公示各专业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情况(公示栏目:我院网站“2016年硕士生招生信息”)。
三、复试
1.复试内容: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复试形式:复试分笔试和面试。
3.复试分值: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
四、接收
经我院批准接收的推免生的接收手续,由系秘书于10月22日前到招办统一办理。
五、联系方式
1.我院网站地址:http://www.gscass.cn。
2.我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3.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1360224。
4.各系联系方式:请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联系方式”—“我院各系通讯录”。
六、特别说明
1.未经系里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以及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推免申请者不予录取。
4.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我院按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申请者如对报考系的推荐免试工作提出异议,可向报考系复试考核小组提起申诉。
6.在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推免生招生工作要求,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7.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和名额已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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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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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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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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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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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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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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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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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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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含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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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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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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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系、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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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在学校及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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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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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习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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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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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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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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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得
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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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或有参考价值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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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经过本人认真思考和审核,而且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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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 人;
该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为第 名;
是否具备推免资格(请在相应括号内划“√ ”): 是( ) 否( )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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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内容调整表格宽度,但全部内容不得超过2页,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