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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莫纪宏(兼职教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4-19


莫纪宏,江苏靖江市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人权法学。重点研究领域为宪法哲学、依宪治国理论、宪法监督制度与合宪性审查理论、基本人权理论、国际人权法实施机制、紧急状态制度、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理论等。
主要社会职务和兼职:国际宪法学协会名誉主席(终身)、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莫纪宏研究员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8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工作,1991年至201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2018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工作。1993年被破格晋升为副研究员,2001年晋升研究员,2004年被聘为国际人权法方向博士生指导老师,2004年获得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法学家”称号。2013年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015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7年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7年第3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全国“五五”“七五”普法中央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百名法学家报告团”成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北京市依法治市宣传顾问,广东省委法律顾问等。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中共甘肃省张掖市委副书记(挂职)。
莫纪宏研究员曾长期在国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担任客座教授和访问。1995年在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做客座研究员,1998年在挪威人权研究所作访问,2001年在瑞典隆德大学作访问,2002年在瑞士佛里堡大学作访问。
科研活动与贡献
在近三十几年的科研工作中,莫纪宏研究员主持和参加了所内外和院内外组织的许多重大课题的论证和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先后参与了近百余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的起草、论证和咨询工作,许多重要学术研究成果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的奖励,撰写的近百篇内部研究报告许多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肯定,先后获得三等奖以上社科院优秀对策信息奖60余项,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和文章350余篇,新华文摘转摘近10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摘的20余篇。主要科研成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参与或者是组织国家重点课题和社科院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批比较有份量的学术成果,参加的国家重点课题和社科院重点项目比较有影响的包括:
(1)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顺利完成结项;
(2)主持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正在有效进展中;
(3)主持和参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专家建议稿论证和起草工作,成为决定起草小组重要的参考资料;
(4)参加社科院王伟光院长主持的“全面深化改革书系”课题研究,撰写出版《法治中国的宪法基础》;
(5)参加社科院王伟光院长主持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丛书”,撰写出版《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
(6)主持2015年社科院国情调研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状况研究”,2017年社科院国情调研项目“地方法治研究”,2018年社科院国情调研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法治意识”;
(7)主持社科院2019-2022大型调研项目“‘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律机制构建”等等。
2.积极地参加国家立法活动,许多重要的立法建议被立法所采纳,结合立法活动所编著和出版的一些著作成为立法活动重要的参考资料:
(1)参加了防震减灾立法工作和我国防震减灾法律体系的构建工作,先后担任《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发布地震预报的规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条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条例》立法起草小组顾问。为配合防震减灾立法工作,编著了《外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该著作成为防震减灾立法确立地震应急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
(2)参与了《戒严法》《国防法》《立法法》《监察法》《公务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慈善法》等法律的立法论证及咨询工作,撰写了《戒严法律制度概要》(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该著作成为《戒严法》《国防法》规定戒严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3)参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起草小组,是《国家安全法》立法起草小组的重要成员。
(4)参与了2004年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改的咨询和宣传工作,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立法咨询和宣传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修宪建议被修宪小组采纳。
(5)对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的经历和经验做出了系统总结,撰写出版《为立法辩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著作。
3.积极响应院党组和院领导提出的“精品工程”、“创新工程”的号召,在理论结合实践的基础上,尤其是结合参加国家立法活动的实践经验,及时地就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撰写内部报告,其中多篇报告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胡锦涛、朱镕基、尉建行、李岚清、罗干、吴邦国、张德江、栗战书等领导同志先后在撰写的内部报告上批示,60多篇报告获得了社科院颁发的优秀信息和优秀对策成果奖以及其他类型的省部级奖励,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主要有:
(1)1999年度,针对我国驻南使馆遭北约飞机轰炸以及“法轮功”等紧急危机事件,结合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所进行的长期研究成果,写出了“建立国家紧急事务预警反映机制”的内部报告,刊登在第558期人民日报编印的《情况汇编》上。该内部报告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李岚清同志批示:请鎔基、锦涛、健行、罗干同志参阅;尉健行同志批示:罗干同志,可考虑请政法委和公安部商有关部门研讨此事,请酌。罗干同志批示:因涉及到建立一个政府协调机构,建议中编办也提出意见。公安部为此组织人员专门研究落实上述内部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
(2)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并获得社科院优秀对策信息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对策信息包括:《代表法》修改的应注意几个问题,2011年9月,特等奖;加强《选举法》修改宣传工作的建议,2011年9月,一等奖;关于宣布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认真对待的几个理论问题,2011年9月,一等奖;需做好衡阳贿选事件的法律善后工作,2015年6月,一等奖;全国人大不宜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2015年6月,一等奖;制定国家荣誉法要体现“科学立法”精神,2016年6月,一等奖;不宜用立法手段干预宗教习俗的存留,2016年6月,一等奖。
4.加强对宪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出版了个人专著12部。其中,《宪法审判制度概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是国内宪法学界系统研究宪法审判制度的第一本学术著作;《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通过全面介绍挪威最高法院对“羞示”案件所作出的判决,系统地分析了现代宪法审判制度在保障基本人权方面的功能,在研究宪法审判案例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政府与公民宪法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详细地介绍了1999年宪法修正案产生背景、内容、意义、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等,是全面理解1982年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最全面的参考书目;《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一次以逻辑学的方法阐述了现代宪法的基本原理,将宪法定位为价值法,并详细地探讨了宪法的正当性、确定性、有效性等价值特性,指出了宪法制度的设计必须以宪法价值为基础;《“非典”时期的非常法治》(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比较系统地介绍我国灾害法和紧急状态法的立法状况以及有关非典防治的法律对策;《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比较全面和系统地介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确立的基本人权体系及实施机制;《实践中的宪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汇集了作者对实践中的宪法问题进行系统性理论思考的宪法学观点和理念;《为立法辩护》(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全面和系统地收集了作者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的立法资料以及作者自己根据立法需求和立法技术就某些方面的社会问题起草的专家立法建议稿;《宪法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运用比较宪法学和规范宪法学的方法,对世界各国成文宪法文本中的宪法制度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构建了崭新的宪法学原理体系;《法治中国的宪法基础》(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列入社科院王伟光院长主持的“全面深化改革书系”,对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宪法问题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分析,提出了依宪治国的理论框架和主要学术观点;《法治中国与制度建设》(方志出版社2016年版)收录了作者对法治中国制度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思考方案和建议。
主要学术思想观点
莫纪宏研究员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我国宪法学和人权法理论研究的完善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这些在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术观点主要有:
1.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在“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等论文中,在法学界最早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宪治国”的观点。认为,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不仅要求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必须接受法律规则的评价,做到“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应当保障“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法律自身的问题必须用法治的手段加以解决。要解决法律自身存在的矛盾必须通过实施宪法加以实现。因此,强调依法治国,如果不突出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核心地位,依法治国在实践中就有可能演变成人治的规范化或者是人治的新形式。
2.法律与道德的二元化是“人治”的产物
在“社会自治与现代宪政”等论著中,最早提出道德与法律的二元化是“人治”的产物的观点。认为,在“人治”情况下,由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分离,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制定法律约束被统治者。对于统治者而言,法律和道德是合一的;但对于被统治者来说,法律和道德就是分离的。因为法律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可能不符合被统治者的要求。被统治者的意志又不能成为法律,这样,就产生了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一种主观要求,这种要求来源于被统治者,约束的对象是统治者。因此,道德的理念是约束统治者的,不是约束被统治者的。故在“人治”形式下,社会中就存在两种统治理念,一种是统治者的“法治”理念,另一种就是被统治者的“德治”理念。
3.宪法权利在国内法上其法律效力上高于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普遍人权
在“论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基本人权与国内宪法中宪法权利的关系”等论著中,认为,对于一个国际人权公约的参加国而言,承担有关国际人权公约下的义务的前提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普遍人权不能直接对公约参加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必须通过国际人权公约本身所具有的国际法性质对公约参加国产生国际法上的效力。由于公约参加国大多数以议会通过的有关法律予以批准,所以,国际人权公约在国内法上的法律效力只能相当于议会制定的法律。从法律效力上来看,经过议会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普遍人权在其重要性上只能确定为一般法律权利,这种权利在国内法中所受到的保护不得超过宪法权利所受到的保护。只有议会经过特定程序,通过修改宪法的方式才能将已经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中的普遍人权上升到宪法权利的水平予以保护。
4.人权是权利制度辩证发展的产物
在“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等论著中,最早提出“人权是权利制度辩证发展的产物”的观点。认为,人权与权利是两个具有独立价值的哲学范畴。权利旨在设定一种实现利益的资格,权利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人权强调人的尊严和人自身的价值,它是权利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概念,目的是为了限制滥用权利制度将人自身也作为一种利益进行交换和分配,因此,人权制度是权利制度辩证否定的产物,是为了纠正权利制度在实现利益方面的弊病,使权利制度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5.人权具有区别于道德的独立价值
在“论人权的非道德性”等论著中,从法律的公共道德性出发,指出人权的道德性必须通过法律制度体现出来,离开法律判断,人权的道德性不具有公共性。而在法律制度下,人权价值的取舍不完全受制于公共道德的要求,还要受到社会现实的客观性、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自由目标等本体论、认识论等因素的制约,所以,人权的正当性不完全来自于道德评价,人权也具有非道德性。人权的非道德性主要是强调人权的正当性应当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视角来考察。人权本身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因素的制约,人权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人权离不开道德评价,但是,人权价值背后的利益冲突导致人权的价值取舍不完全受制于道德要求,人权本身是历史的产物,也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所以,考察人权的正当性基础应当关注人权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人权的道德基础不能简单地停留着人权的规范要求上,在社会关系的框架中来考察人权的特性,需要重视人权所追求的人格利益在现实中可以得到制度保障的实际状况和程度。人权性质过于主观化不利于人权事业的发展。
6.加强对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合宪性审查
为了全面和系统地论述合宪性审查的理论,发表了与合宪性审查相关的一系列学术论文,对在中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如何进行科学和有效的合宪性审查提出了系统的学术建议。在“论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一文中,从现行宪法第5条所规定的法制统一性原则出发,指出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样都属于合宪性审查的对象,但与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合宪性审查制度设计不同的是,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目前在立法法上有明确的程序和机制,但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却缺少相应的程序与机制。作者从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出发,指出在我国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同时又能够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的立法体制下,法律的制定主体与法律合宪性审查主体之间具有同一性,因此,采用西方国家“对立”或“对抗”式的法律合宪性审查方式与我国党领导立法的政治体制不相吻合,在制度上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保证法律合宪性方面的作用。在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上只采取“相一致”或“不相一致”的审查结论,对于“不相一致”情形可以采取修改宪法或受审查的法律,或者是解释宪法或受审查的法律的方式进行相应处理,从而保证法律与宪法之间的高度一致性,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自身的正当性。在“论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一文中,作者从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发,全面和系统地梳理了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的制度设计、运行机制及特征、审查效果及效力等与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内涵,对于相同和相似的制度设计做了归纳,概括出了我国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特征,并基于对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现状的分析,结合我国当下的政治体制和当下的法律制度实际,提出了建立和健全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应当关注的几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指出要真正地在实践中推动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设,需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重点抓好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行政法规草案与宪法之间的一致性,从而提升行政法规的立法质量。对于来自外部的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则要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党领导立法的原则,根据行政法规所具有的中央性法规的特性,妥善地做出制度安排,从而维护行政法规的中央性法规的权威,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合宪性审查的法理和分层”一文中,作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属于应当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审查的对象相关制度设计出发,通过分析现行宪法、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机制确认的特点,指出了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合宪性审查应当区分两个层面,一是对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合宪性审查;二是对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合宪性审查。其中,前一项审查只能是生效前的合宪性审查,后一项审查则应当是生效后的违宪审查。作者认为,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上所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批准生效程序上的特殊性,导致了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监督很难简单地套用“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必须要严格地按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法律效力等级加以区分,建立分层次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由于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含了由其自身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制度,所以,在合宪性审查实践中可能就会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己审查自己的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行为的合宪性问题,这就形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自我监督。因此,要在合宪性审查的实践中着力推进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合宪性审查工作,必须要区分不同情形,才能对症下药,有所成就。在“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一文中,作者从我国现行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文本规定出发,全面和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规章的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和机制特征,明确地提出了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是一项已经存在、尚待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作者从分析规章的三种类型出发,提出了可以通过宪法修改或宪法解释的方式,在现行宪法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军事规章之间建立形式上的法律联系,从而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提供形式合宪的法理基础。并指出,目前关键的制度设计就是要把规章纳入《立法法》所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对象的范围,以保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权威性。
重要学术作品
(一)著作
1.《法治中国与制度建设》,莫纪宏著,方志出版社2016年1月版。
2.《法治中国的宪法基础》,莫纪宏著,社科文献出版社2014年9月版。
3.《宪法学原理》,莫纪宏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4.《为立法辩护》,莫纪宏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版。
5.《实践中的宪法学原理》,莫纪宏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
6.《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莫纪宏著,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9月版。
7.《“非典”时期的非常法治》,莫纪宏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6月版。
8.《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莫纪宏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9.《政府与公民宪法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景透析》,莫纪宏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版。
10.《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莫纪宏译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11.《宪法审判制度概要》,莫纪宏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12.《宪政新论》,莫纪宏著,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3月版。
(二)论文
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合宪性审查的法理及分层”,《甘肃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
2. “习近平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重要论述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治理现代化研究》2019年第2期。
3. “论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法学评论》2018年第6期。
4. “论宪法保留原则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应用”,《法治现代化研究》2018年第5期。
5. “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6. “合宪性审查机制建设的40年”,《北京联合大学学报(社科版)》2018年第3期。
7.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8. “论行政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9. “论加强合宪性审查的机制制度建设”,《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1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注重对监察权性质的研究”,《中州学刊》2017年第10期。
11.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重在实效”,《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
12. “习近平依宪治理思想的形成及特征”,《法学杂志》2016年第5期。
13. “依宪治国重在制度建设”,《理论视野》2015年第3期。
14.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法学研究》2014年第6期。
15. “直面‘三个挑战’:衡阳贿选事件的法理透析”,《法学评论》2014年第2期。
16. “宪政的‘名’‘实’之辩”,《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17. “法治与小康社会”,《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18. “宪法原则在宪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中的地位及发展”,《法学论坛》2012年第6期。
19. “我们应当怎样修改宪法”,《清华法学》2012年第6期。
20. “宪法实施的评价方法及其影响”,《中国法学》2012年第4期。
21.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法学论坛》2012年第1期。
22. “宪政概念在当下的社会功能”,《法学》2011年第12期。
24. “辛亥革命前夕各国立宪文本的特征比较”,《法学研究》2011年第5期。
25. “论执政党在我国宪法文本中的地位演变”,《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
26. “论人权的非道德性”,《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27. “‘公民’概念在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发展”,《人权》2010年第4期。
28. “对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缺陷的探讨”,《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29. “论宪法与基本法律的效力关系”,《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30. “从宪法第100条看宪法适用理论的缺失”,《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9期。
31. “论立法的技术路线”,《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32. “应当高度关注‘基本权利’的保障义务”,《法学》2009年第4期。
33. “用‘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的定位来看宪政”,《法学》2008年第4期。
34. “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35. “宪法学与公法学的关系”,《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36.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种思考进路”,《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37. “论宪法与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38. “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性研究”,《北方法学》2007年第3期。
39. “违宪主体论”,《法学杂志》2006年第1期。
40. “人权制度的概念分析”,《法学杂志》2005年第1期。
41. “紧急状态入宪的意义”,《法学家》2004年第4期。
42. “宪法程序的类型以及功能”,《政法论坛》2003年第2期。
43. “论宪法关系”,《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
44. “中国紧急状态立法的状况及特征”,《法学论坛》2003年第4期。
45. “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法学家》2003年第3期。
46. “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下的义务与中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8期。
47. “诉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第一制度性人权”,《法学杂志》2002年第4期。
48. “论公民的宪法意识”,《求是》2002年第6期。
49. “审视应然性—一种宪法逻辑学的视野”,《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50. “论宪法原则”,《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51. “论人权的司法最终救济性”,《法学家》2001年第3期。
52. “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动向”,《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年第9期。
53. “宪政是宪法逻辑运动的状态”,《法律科学》2000年第5期。
54. “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宪法的关系”,《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
55.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
56.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8月版,王家福等主编。
57.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求是》1996年第7期。
58. “选民选举意向结构甄析”,《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
59. “合法行为的含义及其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1年第6期。
60. “法律评价的过程及其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9年第6期。
61. “法律行为的几重透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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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
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看看三种不同形式的外国模式
国家宪法日:培养社会公众崇尚宪法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维护党章宪法权威
务实纪念国家宪法日 不忘法治国家初心
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在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6·法治)开幕式上的主持词
否定基本法,就别想受基本法保护
莫纪宏:宣扬“港独”应被依法惩治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警惕换届选举中的“贿选”行为
从法治战略高度重视“法育”
信访法要以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为中心
中央深改组首提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框架正在逐步确立
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言论自由的法度——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说起
习近平依宪治理思想的形成及其特征
明确司法职责 规范司法行为
加强宪法实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新国家安全法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民性”
不要因为无知让国家安全遭受威胁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多重意义
曲靖的经验在于“认真”
理性看待香港自由行政策的调整
以法治为基准推动慈善制度化
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理论依据
多用法律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问题
用宪法思维考量司法事权的性质
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
以“宪法+所有具体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宪治国
从严治党关键要抓党性、守法治
建设具有高度安全感的小康社会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运用于所有治理领域
法律职业化是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
我国依宪治国不同于西方宪政民主
从制度源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打好政权建设根基
论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正当性前提及方向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
坚持“原则”就能把握“大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
树立“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
宪法监督关键在维护法制统一性
“四个全面”: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精髓
特首普选方案理应获通过
普选方案是符合香港实际的最佳制度安排
香港特色普选对民主政治实践有新贡献
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
理性看待香港自由行政策的调整
依宪立法是依宪治国的出发点
“依宪治国”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不二法门”
实践一国两制,香港应以澳门为镜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
国家宪法日应以宣传宪法为主题
论现代民主的价值特征与功能
反间谍工作的重要法律武器
反腐败与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
从宪法文本研究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依宪执政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宪政
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篇章
依法执政是法治工作的核心
香港不是一个“政治城市”
莫纪宏:依法治国要先坚持依宪治国
明确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结构与内涵
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依宪治国写进公报有何意义
建设“法治中国”的辩证方法论
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精神”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要求
“依法治国”还原法治经济本质
四中全会为何专题讨论“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要先坚持依宪治国
要坚决斩断“占中”的背后黑手
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法治化
依法治国根本目标:建立法治秩序
合法合理是“真普选”唯一标准
占中是"邪路"性质如颜色革命
提委会依「比例原则」 符民主要求
“占中”行为符合国际标准吗?
政权机关不应为职外工作分神
“有法可依”仍是法治建设重点
有序民主是保证香港继续繁荣稳定的前提
贿选“掮客”:为害甚烈,必须重点打击
香港高度自治不能脱离中央监督
建设"法治中国"的辩证方法论
"爱国爱港"是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基本法律要件
让宪法的政治优势和政治活力竞相迸发
爱国是公民宪法义务,港澳不例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法治中国”建设的划时代意义
发挥地方法治建设积极作用
在"法治与反腐治权"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的主持词
莫纪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
“民主法治”与“非民主法治”二元价值对立的思考进路
司法公信力的“木桶效应”
论司法公信力的制度保障
现行宪法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保障
读书是学人之本
法治化的最低制度性要求
为什么不说“宪法是咸的”
坚守司法合宪合法的理念
要学会如何“依宪治国”
宪政与经济危机:二十一世纪主权国家及超主权国家间的经济规制和社会权利
为司法体制改革把准脉开好药方
莫纪宏:依法选好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法治方式的内涵就是“依宪治国”
搞宪法就是搞科学
“依宪治国”正稳步前进
法治化: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与保障
小康社会与法治政府(十八大专论二)
科学发展观入宪的重要意义(十八大专论一)
1982年宪法实施状况评价的几个问题(日文)
民主的“积分”
法律界人士:别让司法好人主义助长银行侥幸心理
专访莫纪宏:《世界各国宪法》将促进比较宪法学蓬勃发展
莫纪宏:撤销街道办需过法律法规修改关
莫纪宏:韩寒被指代笔的法学解读
李林、莫纪宏主编《中国宪法三十年1982-2012》正式出版
思考?十年:民主的“积分”
“法治:北极治理与中国经验”
宗教视野中的法观念
在第三届亚洲宪法论坛上的主持词
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的主持词
莫纪宏:公众参与成为民主政治亮点
莫纪宏:加拿大宪法世界宪法新标杆
为了忘却的纪念
宪法的根本价值包含着矛盾的对立统一
宪政概念在当下的社会功能
论人权的非道德性
强化法治观念是社会管理创新重要保证
复合性规范在宪法规范逻辑结构中的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的数字特征
论执政党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地位的演变
比较宪法学视野中的社会保障权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应怎样表述为宜
要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指导
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资格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正义
依法治国方略来之不易
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
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来关注宪法
依法管理公务员 过度“规范”要不得
宪法的更新--宪法法律秩序持续性框架中的宪法性权力
宪法与网络
日本大地震与日本防震减灾法律制度
莫纪宏:保障社会保障权是政府的绝对责任
为何说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静态法规范与动态法治——宪法哲学中的几个新范畴探讨之二
莫纪宏:数“理”与法“理”——宪法哲学中的几个新范畴探讨之一
廉租房住房保障资金为何被随意挪用
莫纪宏:《宪法与紧急状态》一书出版
军事法目前不宜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建立井下避难所是政府法定义务
从宪法文本看公民概念的百年发展
要认真研究“批准立法行为”的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震后恢复与重建中法律关系变更问题研究
法律体系要以宪法为核心
“公民”概念在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发展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综述
群体性事件唯有法治 方能解困
莫纪宏:罢免人大代表需要完善法律程序
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内涵
启动违宪审查机制有利于维护中央权威
莫纪宏:什么因素干扰了“疑罪从无”
莫纪宏:财政预算——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主席团制度
财政预算的基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秘密
选举法修改:我国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违宪的宪法修正
七十年后,土地归谁?
设立“秘密写票处”:我国选举制度的一大进步
莫纪宏: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安全
选举法修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
健康权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
对政府不利的强制性 地方性法规应优先适用
什么是选举制度的平等原则
专家参与立法 立法民主化的重要形式
造谣导致甲流疫情大规模传播可追究刑责
建立高素质驻外外交人员队伍的法律保障
从钱学森去世谈制定《国葬法》的意义
楼“倒”尚可救,制度“倒”无药可解
宗教多元主义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宪法基础
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
将政府装在人民的“口袋”中
法律对村民权利的规定不到位
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逐步建立更平等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机动车限行必须要有正当的公共利益
过渡期后的宪政
论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界限
论宪法与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重要法律保障
作为文明“法治”的逻辑基础
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宪法的关系
解决两地代表问题限制被选举权还不够
“137号同志”与“人民”法院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两种思考进路——关于法治与人权价值次序的选择标准
法制日报发表莫纪宏文章:人大制度的程序之维
要尊重审判机关的“法律判断”
别墅被拆与“物权”的法律效力
政府向“职业资格乱象”亮剑
从法理角度看反腐倡廉
莫纪宏论述:违宪审查机制在解决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代表知情权的制度保障机制
保安服务法律制度研究
论网络中的宪法问题
《监督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
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建设的法制保障
完善紧急状态立法保障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
如何通过宪法保护公民权利
欣闻法官独立成为审判独立原则的新内涵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丰碑
我国社会救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依法治国与依宪执政
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
宪政新论
宪法审判制度概要
征用私有财产,期待宪法说话
杂志文选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论党章的最高效力
司法体制改革的宪法学评估
曲靖的经验在于“认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坚持“原则”就能把握“大方向”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
“四个全面”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精髓
依宪执政关键何在
人大工作迎来“新春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国家
法律职业化是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
《立法法》修订应当明确和理顺立法授权关系
中国为何以立法形式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 法制日报关于莫纪宏副所长采访的报道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
走群众路线是健全人大制度的有效形式
直面“三个挑战”:衡阳贿选事件的法理透析
宪政的“名”“实”之辩
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保障人权的功能
司法制度化必然成为最重要的改革“红利”
司法应当在宪法制度下合法运行
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精神”
国外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简介
搞好执法检查 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人权法庭”的制度断想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
要学会如何“依宪治国”
司法公信力的“木桶效应”
法治是当前中国最大的政治
综合治理“权力寻租”
专家观点擅改志愿侵犯了考生人格权
逐步建立更平等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征用私有财产,期待宪法说话
怎样看待“代表劝辞制”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审判工作
依法管理公务员过度“规范”要不得
宪法的原则
宪法:规则之上的规则
现行宪法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保障
我国社会救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为司法体制改革把准脉开好药方
完善保安制度的法律对策
停止强制婚检是执法违法
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
实行预选制同样不能忽略好的选举传统
识读“法治思维”
什么是选举制度的平等原则
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法律和谐
设立“秘密写票处”:我国选举制度的一大进步
日本违宪审查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认真搞好预选制 充分保证公民被选举权的实现
人权事业大发展 人权理论须先行
人权概念的历史分析
人大对具体案件的监督要把握好尺度
强化人大在维护公民权利中的监督作用
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种思考进路
民主基于科学的投票和表决
民主的“积分”
离开法治思维建不成法治政府
教育平等是受教育权的首要权能
建设和谐社会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监督支持并重重建后劲更足
行走在“民主山”脚下
官员公开道德承诺是真必要还是假作秀
共商21C中国宪法学新路向
公众参与成为民主政治亮点
公民平等选举权的理性解读
法治化的最低制度性要求
法律体系要以宪法为核心
保障代表知情权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护代表人身特权的法律路径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宪法基础
2004年我国法治建设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转折点”、“拐点”与“火星文”
“中爱主义”的梦境与荒芜
“五个严禁”与法官自律
要学会如何“依宪治国”
宪法价值的适用区间与宪法实施的可能性
法治与小康社会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八二宪法实施状况评析
“法治小康”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与保障
论“法治中国”的价值目标
识读“法治思维”
宪法原则在宪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中的地位及发展
从《宪法》在我国立法中的适用看我国现行《宪法》实施的状况
法治化: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与保障
搞宪法就是搞科学
法治方式的内涵就是“依宪治国”
莫纪宏 离开法治思维建不成法治政府
莫纪宏:“依宪治国”正稳步前进
公民知情权的有效实现
人格权已成为可诉的权利
加强对宪法权利的法律保护
中国宪法学未来研究之走向
简论宪法关系的性质
解释性声明与结社权利的法律保障
依法防治非典的几点思考
从宪法原则出发考虑权利保护的合理性
《紧急状态法》呼之欲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法基础
对待违宪审查为什么必须慎之又慎
要切实保障公民被选举权的实现
浅议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
依法治国与依宪执政
败诉追究要讲科学
如何看待物权法的宪法依据
停止强制婚检是执法违法
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丰碑
欣闻法官独立成为审判独立原则的新内涵
监督力要靠强化审计独立性来保障
人大对个案监督符合民主原则
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建设的法制保障
《监督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
和谐社会的法治离不开监督
检察机关应从制度上获得国家财政的充分保障
从“无法无天”说起
代表知情权的制度保障机制
完善我国的动员法律制度
首都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应急法治要以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应急工作的法律基础
统一应急法制,应对突发灾害事故
选好检察长,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别墅被拆与“物权”的法律效力
要尊重审判机关的“法律判断”
学会从宪法角度来思考权利
人大制度的程序之维
在实践中把制度的潜力挖掘出来
“137号同志”与“人民”法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民”利“政”
解决“两地代表”问题,仅限定一次被选举权还不够
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重要法律保障
进一步完善我国防震救灾法律
面对突发事件 我们沉着应对
专家参与立法:立法民主化的重要形式
财政预算的基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秘密
什么因素干扰了“疑罪从无”
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和内涵
群体性事件:唯有法治 方能解困
法律体系要以宪法为核心
这是对“同票同权”的误读
要认真研究“批准立法行为”的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从宪法文本看公民概念的百年发展
军事法目前不宜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考察
“民警村官”,探索社会管理新路子
为何说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保障社会保障权是政府的绝对责任
依法治国方略来之不易
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社会正义
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资格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应怎样表述为宜
立法明确谁应对见义勇为者承担补偿责任
立足“四化”建设 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合法性”研究
法院职能配置在立法层面上的思考
宪法实施状况的评价方法及其影响
基本法修改的空间、方向与正当性机制
论人民代表人身特权的法律保护
数“理”与法“理”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执政党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地位的演变
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
加强对选民被提名权的法律保护
宪政概念在当下的社会功能
论日本明治宪法对近代中国立宪影响的有限性
检察机关如何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
震后恢复与重建中法律关系变更问题研究
专家谈报复社会性犯罪的治理
论人权的非道德性
“公民”概念在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发展
行政区域变更工作应当纳入法治的轨道
人权法制的确立与缺憾
对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缺陷的探讨
论宪法与基本法律的效力关系
群体性事件:唯有法治 方能解困
财政预算: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什么因素干扰了“疑罪从无”
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主席团制度
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安全
准确理解“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原则
我与法学杂志
论立法的技术路线——专家立法在立法公民参与中的作用
论我国宗教组织的法律地位
应当高度关注“基本权利”的保障义务
从宪法第100条看宪法适用理论的缺失
专家参与立法:立法民主化的重要形式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宪法基础
法律行为的几重透视
法律评价的过程及其标准
论民主的一体化效应
论行政法中相对人规则的非独立性
合法行为的定义及其意义
选民意向结构甄析
合法行为的定义及其意义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1992年年会综述
公务员公务过错赔偿责任比较研究
关于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日本国家赔偿法》的几个问题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论自己决定权
司法权与违宪审查制论的50年
加强有关人民监督的立法工作
贾桂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了吗?
法国的“法治国家论”与宪法法院——路易·法布奥罗与多米尼克·卢梭的理论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修宪势在必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98年会综述
树立宪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改革开放”是宪法修改的核心精神
论国际人权公约与国内宪法的关系
从法律上进一步规范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宪政、普遍主义与民主——第五届世界宪法大会学术研讨会综述
论21世纪的宪法学构建基础
面向21世纪的中国宪法学的研究目标与任务
论法律体系构建的非法治化倾向
宪政是宪法逻辑运动的状态
论人权的司法救济
论完善我国动员法律制度
迁徙自由: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
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新动向
论人权的司法最终救济性
论宪法原则
审视应然性——一种宪法逻辑学的视野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2001年年会综述
宪法学研究述评
全面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诉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第一制度性权利
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下缔约国的义务与中国
政府在保障义务教育中的法律责任
宪法程序的类型以及功能
正确认识宪法的社会作用
日本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特征
非典防治凸现法律适用的困境
依法防治“非典”应当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中国紧急状态法的立法状况及特征
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
科学数据共享法规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宪法》学术研讨会观点摘要
宪法与公民权利
与时俱进话修宪
规范政府行为 保障公民权利——从《行政许可法》说起
建立健全紧急状态制度 规范我国应急反应机制
紧急权力与紧急状态立法
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解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立法与“以人为本”
紧急状态入宪的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法基础
纪念五四宪法颁布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理论研讨会纪要
人权概念的制度分析
重大责任事故中领导责任的法律审视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法学与法治发展
县级人大不许可逮捕涉嫌犯罪的代表如何处理
1978年宪法在人权保障中的主要特征及其作用
违宪主体论
收容制度该不该恢复?
建立防范财政监督风险的法律保障机制
保安服务法律制度研究(上)
保安服务法律制度研究(下)
现代民主与宪法之关系新论
违宪审查机制在解决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宪法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性研究
论“违宪审查的基准”及其学术价值
宪法学与公法学的关系——从立法政策学看公法学的制度价值
用“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的定位来看宪政
论对社会权的宪法保护
完善我国应急管理的立法工作迫在眉睫
论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间的关系
机动车限行必须要有正当的公共利益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基础
《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完善的相关思考
“三个至上”与社会主义法治观
行踪
2019年
第四届中波比较法研讨会成功举行
莫纪宏所长率团赴澳门调研“‘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律机制构建”
莫纪宏所长率团赴澳门参加国家安全教育展
莫纪宏所长应邀参加澳门教青局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
法学所国际法所被确定为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单位
国际法热点问题研讨会(2019·2)“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成功举行
第二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在京成功举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十年评估报告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第五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仲裁与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成功举行
“《新加坡公约》与中国调解制度”研讨会成功举行
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法治战略研究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与澳门的机遇”主题讲座
我国首个地方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在京成功举行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治状况与投资风险调研 筹备座谈会成功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亚太法律协会第一届人权会议
“当前国际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
2018年
“地方立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学术报告成功举行
莫纪宏所长在澳门进行依宪治国专题演讲暨澳门基本法二十五周年纪念讲座
陈国平书记、莫纪宏所长会见美国知名华人律师张军
莫纪宏所长率团赴莫斯科参加俄罗斯第八届比较法国际大会
全国妇联权益部与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座谈
2018年度社科论坛“深化体制改革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成功举行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竞争法治建设和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所庆六十周年系列活动:“法治社会与法学教育”研讨会在京隆重举行
法学研究所举行塔利亚·哈布利耶娃院士荣誉研究员聘任仪式
60年所庆系列活动:“社会变迁与刑法科学新时代”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司法任命与独立:比较视野中的印度经验——国际宪法学协会德里圆桌会议综述
中国社科论坛暨第十五届国际法论坛“新时代改革开放与国际法:变革、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成功举行
辉煌一甲子 迈进双百年|纪念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建所60周年“法治中国与学术责任——新时代中国法学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
第十四届中日公法学“法治国家的法理”论坛综述
法学系导师见面会顺利举行
“依宪治国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理论研讨会圆满举行
李林学部委员率社科院政法学部学部委员出访团访韩日取得巨大成功
“走近宪法审判——事后违宪审查的新挑战”国际研讨会综述
60年所庆系列活动:第九届“中芬比较法研讨会”成功举行
60年所庆系列活动:首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暨中国海事法治论坛(2018)在京成功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
“第四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联合国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成功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主讲:合宪性审查如何摆脱合法性审查的技术“干扰”
60年所庆系列活动:澳门基本法实施问题座谈会成功举行
法学研究所与北明软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莫纪宏副所长率队赴通州开展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百城百县百企”调研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成功举办首届生态法跨学科青年学术论坛
古巴外交部亚洲司司长白诗德先生一行访问法学所
首届中国网络信息法治智库论坛成功召开
莫纪宏副所长率法学所国际法所代表团出席第十届世界宪法大会
第二届中加比较法研讨会:“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法制改革”成功举行
“宗教中的法观念与法文化”论坛成功举行
莫纪宏应邀为东莞市委作宪法修正案宣讲
第三届“社科杯”法学研究生论坛隆重举行
法学所所长陈甦研究员会见波兰华沙大学副校长马切伊教授
莫纪宏应邀到云南省公安厅作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
莫纪宏到国家信访局作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
莫纪宏应邀作题为“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宪法修正案要义”的专题讲座
莫纪宏等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法》立法专家论证会
2017年
莫纪宏研究员入选第三批国家“”领军人才
我所与兰州文理学院合作成立“文化传媒与法治研究中心”并举行揭牌仪式
莫纪宏研究员受邀为兰州文理学院师生作专题讲座
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成功举行
李林、莫纪宏研究员等出席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
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道路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成功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在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博士学院宣讲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莫纪宏研究员为张掖市非公经济人士做《民法总则》专题辅导
首届中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中日比较法研讨会“宪法原则在私法领域的应用”成功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村民雄教授
莫纪宏研究员受聘为甘肃省委政法委第三批咨询专家
莫纪宏研究员为“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作专题讲座
莫纪宏研究员为“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五十九场活动作专题讲座
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在甘肃张掖成功举办
中国社会科学院挂职工作座谈会在嘉峪关举行
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莫纪宏研究员出席罗马圆桌会议——“宪法审判:传统与界限”综述
陈泽宪、莫纪宏、王敏远、刘仁文参加《国家安全法》实施专题研讨会
陈泽宪、莫纪宏、王敏远、刘仁文参加《国家安全法》实施专题研讨会
“立体刑法学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雄安新区法治保障问题座谈会成功召开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罗斯教授访问法学所
李林所长会见白俄罗斯客人
Hans Ingvar Roth教授做客第六十四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三十二期
莫纪宏副所长为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班授课
李林、莫纪宏、李明德、孙宪忠出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监察体制改革与法治”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莫纪宏、李忠等出席“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2016年度重大成果系列发布会
李林、莫纪宏、李明德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专家咨询会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秘鲁天主教大学兰达教授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
莫纪宏副所长为河北巨鹿作“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专题讲座
法学所国际法所与中共巨鹿县委政法委签约仪式暨巨鹿法治大讲堂成功举行
2016年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莫纪宏、李忠出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研究智库2016年成果发布会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并主持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首届科研实践基地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莫纪宏副所长率团参加国际宪法学协会圆桌会议
『宪法日特刊』第三个“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在京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专题讲座成功在澳举办
莫纪宏副所长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洲国家间人权法院案例法的影响”学术报告
莫纪宏副所长为甘肃政法机关作《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专题报告
莫纪宏教授做客第六十二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三十期
李林所长会见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基莫?诺提欧
塞萨尔·兰达教授做客第六十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 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二十八期
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中村民雄教授访问法学所
李林所长会见芬兰客人
“法制改革与法治发展:比较的视角”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宪法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专题研讨会
莫纪宏研究员受聘为冬奥会京津冀三地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成员
莫纪宏、刘小妹出席第二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莫纪宏研究员再次当选常务副会长
莫纪宏副所长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宗教视野中的法观念”主题讲座
刘海年、莫纪宏和柳华文参加人权宣传工作座谈会
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成功举办学术报告会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副校长Guy Lefebvre一行访问法学所
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隆重召开
莫纪宏副所长率队赴四川甘孜州调研地方法治建设
李林所长会见芬兰拉普兰大学法学院院长尤哈?卡胡
法治中国建设的回顾与前瞻理论研讨会成功召开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中国社会科学论坛之智库成果的出版与传播论坛
法学所巴彦淖尔科研实践基地落成
法学所国际法所与宁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四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隆重举行
法学所国际法所与白银市委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莫纪宏副所长为兰州市政法系统做2016首场“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
陈甦书记率队赴甘肃调研地方法治建设
莫纪宏副所长参与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工作
莫纪宏、李忠受聘为“中博四川智库”特聘专家
法学研究所在2015年院信息情报报送工作中取得巨大成绩
莫纪宏副所长为河南省政协常委会举办国家安全法学习讲座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并发言
2016届法学系研究生毕业典礼隆重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率两所代表团访问秘鲁和巴西
青海省司法厅左旭明副厅长一行访问法学所
“法学法律专家基层公益行”密云区巡回法治讲座正式启动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代议法学研讨会”
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廉一行访问法学所
莫纪宏副所长率法学所国际法所代表团访问墨尔本大学
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促进可持续发展法治高层研讨会”成功举办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隆重召开
莫纪宏、刘仁文参加清华大学国家安全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次学术研讨会
社科院法学所举办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代表团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中国法学会课题管理座谈会
莫纪宏副所长赴西北师范大学讲学
莫纪宏副所长赴甘肃政法学院讲学
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发布“民法总则(建议稿)”
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李林所长、莫纪宏副所长出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座谈会
莫纪宏副所长应邀参加最高检法学专家座谈会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北京市法学会六届十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陈甦书记、莫纪宏副所长、周汉华研究员、吴玉章研究员应邀出席《慈善法(草案)》专家咨询会
专利法修改专家交流会在法学所召开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中心成立
“武汉法制及法治发展史”专家咨询会成功召开
2015年
莫纪宏副所长被聘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环球法律评论》200期纪念暨“法治中国下的规范体系及结构”学术研讨会召开
李林所长会见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所长林子仪
“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主持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开幕式
莫纪宏副所长在筑出席“宪法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全面实施”专题研讨会
“加强宪法实施 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理论研讨会在京召开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副校长Guy Lefebvre教授访问法学所
莫纪宏副所长、翟国强副研究员出席“部门宪法的理论”学术研讨会
芬兰图尔库大学教授Antero Jyr?nki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
芬兰议长洛赫拉女士访问法学研究所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宗教法治的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学术研讨会
莫纪宏副所长参加北京市法学会“重点法学高校人才库”调研活动
莫纪宏副所长受邀为珠海市委中心组授课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第十一届中日公法学理论研讨会
全国首届“互联网+宪法学教育”研讨会成功举办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全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学术研讨会暨“法宣在线”千万人学法考试平台上线仪式在京举行
法学系2015级研究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莫纪宏、柳华文等参加中欧廉政智库高端论坛
莫纪宏副所长,翟国强副研究员受邀参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专家咨询会
“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系列调研座谈会综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赴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作专题讲座
莫纪宏副所长出席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研讨会
湖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范兴元先生访问法学研究所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江苏省江阴市委副书记一行
法学所国际法所调研组赴宁夏、甘肃、内蒙古开展调研活动
莫纪宏、陈欣新出席港澳基本法研究专家研讨会暨第四期青年座谈会
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参加信访立法专家研讨会
2015届法学系研究生毕业典礼顺利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获聘为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委会成员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研讨会”在京召开
我所陈甦、莫纪宏等研究员被聘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
法学所代表团访问南非之行圆满成功
创新论坛第五讲“‘圣法’社会主义+‘大乘’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新农村江阴经验”成功举行
创新论坛第四讲“什么是‘宪法’—中国共产党宪法观念的发展脉络”成功举行
美国驻华大使馆外交官Jason Park先生访问法学研究所
OECD竞争和规制工作组组长、意大利政府学院资深经济学专家Alberto Heimler教授来所访问
法学研究所莫纪宏副所长率团访问俄罗斯参加第四届欧亚反腐败论坛
日本东亚大学校长楖田宏治教授访问法学所
莫纪宏、王敏远、黄芳参加《看守所法(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
莫纪宏、刘仁文参加北京市法学会举办的《立法法》学术沙龙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日本早稻田大学户波江二教授
莫纪宏副所长率团访问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
莫纪宏副所长率团访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莫纪宏副所长率团访问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
跃动青春 喜迎2015——2015年法学系元旦联欢会隆重举行
2014年
法治中国与法学教育研讨会成功举行
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会见新西兰大使馆副馆长范达文先生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召开2014年年会
莫纪宏副所长为西城区处级领导干部解读四中全会精神
莫纪宏副所长在沈阳市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专题报告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法学院院长Leoba Casta?eda教授
莫纪宏、翟国强、刘小妹受邀参加中国网举办"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沙龙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中心Inga Bostad主任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芬兰拉普兰大学北极中心Timo Koivurova教授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中墨学术研究国际论坛”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波兰客人
李林所长、莫纪宏副所长参加《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研讨会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巴西圣保罗法学院Danilo de Araujo教授
日本环境法代表团访问法学所
法学所再次接待尼泊尔法律专家代表团
法学系成功举行2014-2015学年度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
莫纪宏:用"电视问政"任免官员不合法
尼泊尔法律专家代表团访问法学所
美国马里兰州司法代表团访问法学所
“创新论坛”第十讲:“依法治藏、长期建藏的几个法律问题”顺利举行
2014届法学系研究生毕业典礼隆重举行
"法治与改革"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中美法学教育比较暨爱德华教授八十寿诞座谈会"隆重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参加“全面深化改革与公法学发展”学术研讨会
法学系成功举行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新任教师试讲评审活动
马骧聪荣誉学部委员八十华诞庆祝会暨马骧聪环境法研究座谈会在京举行
法学所与四川省人大签署调研基地合作协议
2013年
法学精魂 绽放青春——2014年法学系元旦联欢会圆满举行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代表团
法治中国与司法公开: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暨司法公开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社科院8位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瑞士人权对话代表团访问法学所、国际法所
莫纪宏副所长会见国际发展法律组织副总干事Bill Paton
德国奥斯纳布克大学法学院院长Arndt Sinn教授和台湾玄奘大学法律系主任Georg Gesk教授访问法学所并发表演讲
莫纪宏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学习会上作专题报告
法学所荣获2012年度院优秀对策信息组织奖
法学系201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莫纪宏、李洪雷、田夫参加第四届中德宪法论坛
陈甦书记主持召开法硕办工作交接会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香江智汇论坛”
陈甦、莫纪宏参与审核《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草案)》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最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座谈会
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论坛在北京召开
李林研究员和莫纪宏研究员被聘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
莫纪宏研究员参加“2012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专家评选与公益诉讼研讨会”
2012年
所长助理莫纪宏研究员会见廖凯原先生
我所研究员莫纪宏被聘为“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专家顾问”
李林所长率领法学所访芬代表团圆满完成各项出访任务
李林所长率领法学所代表团出席欧洲中国法协会第七届年会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总法律顾问就政府透明度访问法学所
第三届亚洲宪法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三届亚洲宪法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开幕
“八二宪法三十年研讨会”在北大法学院举行
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在友谊宾馆隆重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参加并主持公法研究中心举办的“欧洲人权法院对宗教信仰自由保护的立场”讲座
法学所莫纪宏、刘仁文研究员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
所长助理莫纪宏出席“《要报》工作暨学术评价机制座谈会”
莫纪宏研究员应邀参加越南宪法修改工作
我所科研人员在佛山开展课题调研
我所科研人员赴广东基地调研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国际宪法学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
冯军副所长会见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法学系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两所专家参加大型电视专题片《走向法治国家》撰稿人会议
所长助理莫纪宏研究员会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民主治理处主管吴慧妮女士
2011年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2011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
国际宪法学协会西安圆桌会议澳门会议近日圆满举行
宪法与原则——第八届世界宪法大会学术综述
我所莫纪宏研究员被选举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王叔文法学文集》首发仪式在西安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国际宪法学协会执委会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在西安召开
莫纪宏馆长在“2011年中文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国际研讨会法律分会”上发表演讲
法学所陈甦研究员、莫纪宏研究员被聘为《法学杂志》第七届编委会委员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大学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术研讨会
李林所长接见美国加州大学Stanley Lubman教授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防灾减灾立法与完善公共应急法制学术研讨会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人大制度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莫纪宏主持“宪法实践与研究中的比较 法”学术研讨会
2010年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第六届中日公法学研讨会
法学所马工程课题组举行审稿会
“宪法与法律体系”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第八届世界宪法大会在墨西哥成功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连任国际宪法学协会执委
法学所、国际法所2010年度处室工作报告会在新会议室举行
2010年法学所、国际法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会在新会议室举行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西欧立宪主义在亚洲的继受与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
莫纪宏研究员出席“西欧立宪主义在亚洲的继受与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
莫纪宏研究员荣获首届中国人才发展论坛论文二等奖
莫纪宏研究员荣获首届中国人才发展论坛论文二等奖
莫纪宏研究员参加北京国际人权学术研讨会
所长助理莫纪宏研究员会见萨尔茨堡论坛执行主任伊安先生
莫纪宏会长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贯彻“六个一”座谈会
法学所、国际法所留苏东座谈会在外宾室举行
法学所“三峡工程民主与科学决策总结性研究课题组”赴三峡库区实地调研取得丰硕成果
莫纪宏出席“5?12”汶川特大地震恢复重建暨巨灾应对国际研讨会
法学系举行开学典礼暨师生见面会
法学所公法研究中心举办“宗教信仰自由权的宪法保护比较研究”学术讲座
法学所公法中心举办“一般法与宗教规范之间的冲突”学术讲座
刘海年莫纪宏研究员出席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术研讨会综述
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换届莫纪宏当选会长
法学所公法中心举办“宗教的刑法保护与规制”学术讲座
智利天主教大学马高斯教授访问法学所
法学研究所与华侨大学实施第二期战略合作
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
陈泽宪所长会见越南胡志明国家政治行政学院代表团
陈甦书记率领法学分馆成员访问台湾东吴大学图书馆
莫纪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逻辑基础
莫纪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理论问题
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埃克托教授和阿图罗教授在法学所发表演讲
莫纪宏研究员主持“预算法治研讨会”
陈甦研究员主编《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治建设》一书正式出版
国际宪法学协会中国执委莫纪宏研究员赴以色列参加“违宪的宪法修正”圆桌会议
外交部国际司来函表扬我所莫纪宏研究员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成立 张群当选副会长
“郑家纯、梁志坚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案”研讨会综述
莫纪宏柳华文教授参加“2009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点评会
莫纪宏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座谈会
我所专家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新春专家座谈会”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举办领导干部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
2009年
200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结果发布暨学术研讨会举行
莫纪宏等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宪法学》课题编写组工作会议
第二届北京人权论坛闭幕 我所李步云等专家出席会议
莫纪宏教授莅临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学
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公告
西城区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研讨会
莫纪宏教授在华侨大学法学院讲授认真地对待基本权利
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举行
陈甦主编《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一书日前正式出版
记莫纪宏教授“中国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的讲座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哈作专场报告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薛城区委举办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专题报告会
法学专家达成共识: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行为可诉
莫纪宏教授应邀为唐山市领导做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唐山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
海南乡镇检察室研讨会莫纪宏教授主题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莫纪宏教授:中国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
莫纪宏的发言:首届法学名家论坛——新中国法学60年
2008年
“立法工作中的公共参与”国际研讨会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举办领导干部法制报告会
哈市举办第30次领导干部法制辅导讲座
法治政府论坛探讨“南方雪灾与我国公共应急法制完善”
宪法学家莫纪宏来校宣讲宪法修正的意义与作用
韩大元、莫纪宏、齐小力探望宪法学会老领导及夫人
2007年
莫纪宏在法制宣传教育网上座谈会上的发言
宪法大家六人谈
莫纪宏教授在“结社自由与民间组织立法”研讨会上的发言
莫纪宏教授系列讲座之“基本权利与宪法”
研讨会实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发言
陈良宇案被收入2006年中国法治蓝皮书
2006年
法理论坛34讲
“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立
方正杯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中国NGO发展和研究现状座谈会
中国农村的土地应该私有化
莫纪宏教授在法律制度如何促进和保障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5年
莫纪宏教授在第二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的发言
中国表彰在法律界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法学家
2004年
首届江苏省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联席会在我市隆重举行
建言献策
2019年
莫纪宏所长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加强数据安全制度保障维护国家安全
2018年
莫纪宏、刘小妹: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还需何处着力?
莫纪宏:地方立法应坚守法制统一
莫纪宏对话法制网:国家安全教育须体系化常态化
莫纪宏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修改宪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专访社科院莫纪宏
2017年
莫纪宏:让合宪性审查制度“动起来”
莫纪宏等:宪法、行政法、刑诉法三角度解读监察法草案
莫纪宏:为宪法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莫纪宏、张生等: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
莫纪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绽放法治光芒
莫纪宏:打通立法的“最后一公里”
莫纪宏:司法改革理念正一步步落地成为现实
莫纪宏:进一步树立基本法权威仍是当前要务
莫纪宏:中央对港管治权须细化
莫纪宏等:人工智能法律风险怎样消弭
莫纪宏: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对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莫纪宏、李忠:居安思危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莫纪宏:人民安全与国家安全是有机统一的
莫纪宏:提高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关键要靠教育和宣传
莫纪宏:提高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关键要靠教育和宣传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媒体采访 谈网络平台监管
莫纪宏:通过技术手段来传播淫秽信息是犯罪行为
莫纪宏副所长作客“法治中国三人谈”展望十九大,共议打造中国法治建设“升级版”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焦点访谈》采访 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莫纪宏:以依宪治国为核心为建设法治国家制定行动纲领
莫纪宏:“依宪执政”为何不能简称“宪政”(问政)
莫纪宏: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该怎么做?
莫纪宏:增设巡回法庭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016年
莫纪宏:司法体制的深度改革要提升司法判断的标准
莫纪宏:应建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莫纪宏:党内法规清理工作的意义
莫纪宏:台湾当局应该明白,大陆不能输,也不可能输
莫纪宏:地方环保报告“爽约”该如何监督?
莫纪宏:香港高等法院宣判结果意味梁、游议员席位“悬空”
莫纪宏:宪法与基本法律的二元对立并不存在
光明日报|莫纪宏:“法育”应成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必修课
莫纪宏研究员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集会议
“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引发实务界与理论界热议
求是网专访|莫纪宏副所长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意义
莫纪宏:预警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如何降至最低
大公报|莫纪宏:依法惩处“港独”
莫纪宏:国家赔偿金额标准上涨专家:更好守护公平正义
法制日报|莫纪宏:自然灾害救助需专门法律明确职责程序
法制日报专访莫纪宏研究员:法治思维应体现在所有立法领域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人民日报专访表示:维护国家安全,匹夫有责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光明日报专访 为“七五”普法建言献策
中国青年报|莫纪宏:应加强青少年国家安全教育
香港大公报:莫纪宏倡树立新法治观遏“港独”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大河报》采访 建议慈善组织主体的“法人化”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财新网采访 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向宪法宣誓
莫纪宏、刘仁文点评201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
莫纪宏接受《法制日报》专访,谈我国现有荣誉制度的统一
2015年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采访 谈“互联网+宪法学教育”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中国警察网采访 谈宪法中的公安定位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检察日报》采访 谈宪法文化培育
莫纪宏:利用“互联网+”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莫纪宏:中国未来“法”之变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瞭望》采访:加快以法治为主的市场监管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中国人大》参访谈县乡人大体制机制改革
莫纪宏接受《检察日报》采访谈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莫纪宏副所长接受专访 解读新《国家安全法》
2014年
国家宪法认知浅 莫纪宏倡港多宣传
求是网专访莫纪宏:“宪政民主”存在先天缺陷,不能与“依宪执政”类比
莫纪宏:解读首个"国家宪法日"
“依宪执政”为何不能简称“宪政”——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
莫纪宏:宪法日可公布当年宪法实施情况 了解宪法实施进程
莫纪宏:敬畏宪法 依宪治国
莫纪宏:为建设法治国家制定行动纲领
莫纪宏:以依宪治国为核心 为建设法治国家制定行动纲领
莫纪宏:18年前提出依宪治国,当时并不为人理解
莫纪宏:公报对“依法执政”内涵进行了明确表述
莫纪宏:“宪法解释是更好推进宪法实施的重要措施”
莫纪宏: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新亮点 新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莫纪宏:依宪治国重点是保证宪法实施和违宪审查
莫纪宏:“依法治国”还原法治经济本质
莫纪宏:解读四中全会公报
莫纪宏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莫纪宏:“占中”已不是行使正常的表达自由
莫纪宏:解读中国式民主发展
莫纪宏:"法治精神"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要求
莫纪宏:决定“三原则”符合民主选举要求
莫纪宏:依法治国是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莫纪宏:占中是"邪路"性质如颜色革命
莫纪宏:执法队伍的"临时工"应立法明确身份职能
内地莫纪宏谈香港政改:爱国爱港是行政长官候选人的基本法律义务
莫纪宏:爱国爱港乃义务 倡参选人公开宣誓
莫纪宏:"占中"将致法治崩溃
莫纪宏:2014年反腐,老虎继续打,打虎者也要被监督
莫纪宏:代表委员:“进”“退”有法有据(会内会外看门道)
莫纪宏做客人民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以法治思维反对腐败
法制网独家视频:莫纪宏教授解读《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内容
2013年
莫纪宏:建议设立人权法庭
莫纪宏:公共安全体系当以公民利益为核心
莫纪宏:中央首提“国家治理体系”
莫纪宏: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变内涵深刻
莫纪宏:强化司法保障人权功能
莫纪宏:三中全会首提“国家治理体系”
莫纪宏接受《大公报》采访 谈行政体制改革
莫纪宏:多地内涝考验政府防灾应急能力
莫纪宏:灾后救助可单独立法
莫纪宏:极端气象灾害频发呼唤完善立法
莫纪宏:八项规定的核心是反对奢靡之风
莫纪宏:应该提高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
莫纪宏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谈“斯诺登事件”
莫纪宏:“排队怀孕”引发的思考
莫纪宏:会员卡清退应不留死角
莫纪宏:芦山地震后民间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引关注
莫纪宏:三个“依法”共同推进深层含义
平坟背后的法治考量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光明日报采访谈法治小康
莫纪宏: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并非作秀
莫纪宏点评法治蓝皮书:法治应传递时代正能量
莫纪宏:四问互联网的新“宠儿”“微博”
2012年
莫纪宏:宪法实施将更少“空谈”更多“实干”
莫纪宏:宪法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法律保障
莫纪宏:宪法重要性上升到新高度
莫纪宏: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莫纪宏:增强我国检察制度的“三个自信”
莫纪宏: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宪法实施评价机制
莫纪宏: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精细化”
莫纪宏:张兰改国籍 专家建议出台政协委员资格管理办法
莫纪宏:“法治小康”不可或缺
专访莫纪宏:《世界各国宪法》将促进比较宪法学蓬勃发展
莫纪宏评:县长承诺不贪钱不贪色调查:当地多名官员曾落马
莫纪宏:为城市内涝构筑法律防线
莫纪宏研究员谈“永州幼女被奸案”:不满劳教决定可提请复议
莫纪宏:别让司法好人主义助长银行侥幸心理
莫纪宏、支振锋谈网络谣言的危害及其治理
莫纪宏教授点评2011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
莫纪宏:韩寒被指代笔的法学解读
2011年
莫纪宏:依法行政提到水平 信息公开谋“双赢”
莫纪宏:撤销街道办需过法律法规修改关
莫纪宏研究员谈官德考核的难点
莫纪宏: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结构体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莫纪宏称社会管理创新需破理念褊狭体制僵化困境
莫纪宏:文物保护单位建私人会所涉嫌侵占公共资源
莫纪宏:保障校园安全应纳入大学章程
莫纪宏:制度短板导致家族式腐败愈演愈烈
莫纪宏: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应当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莫纪宏: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招标”
莫纪宏:日本防震减灾立法的经验
莫纪宏:“民警村官”拉近了政府与村民的联系
莫纪宏:即使达到满分,也未必就是法治政府
莫纪宏:电玩产业发展应加以限制
2010年
莫纪宏: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必要的法律制度
莫纪宏:规范语言文字 守护民族精神家园
莫纪宏:应当完善党员权利救济制度
莫纪宏:破解村委会选举贿选事件需完善法律
莫纪宏:省部级干部频繁调动体现干部任免制度常规化
莫纪宏:立法保护高温劳动可行吗?
莫纪宏:罢免人大代表要体现“提议罢免从严、通过罢免从宽”原则
2009年
莫纪宏:为了法律的崇高尊严
莫纪宏:公民意识的觉醒!湖南溆浦数千名选民投票罢免获刑人大代表
莫纪宏:宣誓制度是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莫纪宏:执法过程中保障公民权利是当务之急
莫纪宏:山西百万人等地震启示:预报或可交予专业机构
莫纪宏:选举法修改的八大亮点
莫纪宏:丰田向浙江车主赔偿召回损失或不涉及其他地区
莫纪宏:各地高考体检取消乙肝检测 高校招生政策调整
莫纪宏:新华网权威解读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莫纪宏:选举法修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
莫纪宏:中国选举制度追求平等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莫纪宏:全国人大年度例会首场发布会 选举法修改等话题受关注
莫纪宏:火车票实名制管不了高级票贩子
莫纪宏:对政府不利的强制性地方性法规应优先适用
见证选举法修正 期待“同票同权”的实现
莫纪宏:造谣致甲流疫情大规模传播可追究刑责
莫纪宏:突发事件从流行名词到写进法律的前前后后
莫纪宏:工商局监管证券经纪人引发地方法规与行政规章冲突
莫纪宏:“小人物”推动进步的代价能否小一点
甲流防控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试金石
躲猫猫事件等推动国家赔偿法修改完善
CCI贿赂门:从“百万”到“一万”打了谁的脸
CCI贿赂门——中国司法机构有无必要介入
关注行政法规规章清理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渐入佳境
承德预算报告两遭驳追踪:专家指并非"史上首次"
村规民约岂能大于法律法规
公民财产权保护扬帆远行
不能滥用网络权利
2008年
湖南衡南县强制副科实职以上干部无条件入住新县城
莫纪宏:企业也应具有宪法意识
发挥检察机关作用是有效途径
新一轮土地改革急需消除法律模糊点
村干部腐败已“触目惊心”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法律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延迟审议邮政法
校园盛行“天书” 通用文字或遭“火星文”危机
深圳10大项考核政府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年内发布
公民举报权需要制度保障
莫纪宏:持绿卡当人大代表是合法的
为何延迟审议防震救灾法修订草案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
法治,让抗震救灾更有力量
灾后重建条例颁布 高度重视公共建筑抗震标准
盲人有望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防震减灾法即将修订 汶川地震好经验应体现
莫纪宏:解决两地代表问题限制被选举权还不够
莫纪宏:拿着美绿卡当人大代表
救灾进入新阶段 地震修法走上前台
信息公开一定要准确
汶川地震推动立法“亡羊补牢”
莫纪宏:透视汶川地震中的法治力量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细解行政许可法
三位农民工代表两会首次问政 回应“身份”质疑
保安条例立法 私力救济空间扩展
河南信阳为女生女干部考试和选拔加分引争议
反思国家应急体系:大雪灾暴露出的问题
冰封中国考验全社会突发应急能力
暴雪袭击 《突发事件应对法》凸显不足
死刑情侣要求结婚难住看守所
防止将国家荣誉与法律相抵触特权联系一起
2007年
报告基本精神应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莫纪宏
社科院法学所莫纪宏:把17大报告精神写入宪法
莫纪宏:理顺机制 加强基层举报人权益保护
30万教师学历现状待“破冰”
残疾考生体检表被指造假 入学资格被取消惹争议
莫纪宏:台当局“入联公投”有3个不可告人目的
如何保护举报人
莫纪宏:第五次法规规章清理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保安法》进入立法机关工作日程安排范围
莫纪宏:政府指导价意在避免乱收费
2006年
莫纪宏:《监督法》为何只是“小”监督法?
莫纪宏教授谈首部法律监督工作条例
问题食品事件频发 餐桌安全:监管如何事后变事前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如何不再一头沉
莫纪宏:普及法商概念有助于社会和谐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更加尊重民意 让九亿选民作主
莫纪宏建议—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
莫纪宏:从立法源头抑制房价虚高
专家激辩新政:政府究竟应不应该出面限制房价
莫纪宏:遏制虚高房价先杜绝"土地财政"
“重磅炸弹”能否“炸平”楼价?
开放高校,发挥高等教育的示范作用
女子看室友盗窃害怕哀求下被强奸
《紧急状态法》建议稿即将完成 专家三解其内容
专家点评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05年
应对禽流感存在六大问题
深圳某商场保安殴打孕妇致胎死腹中事件调查
将隐私权明确写入民法典
在宪法的天空中翱翔
高考移民禁报重点大学无法律依据
应当明确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非典”期间,怎样行使休息权
个人有权利选择死亡
三大途径保障公民宪法权利
莫纪宏:子不教,政府过
修改刑法打击胎儿性别鉴定遭专家质疑
2004年
校园里的阴影
莫纪宏研究员解说《紧急状态法》
面对身高歧视法律怎么办
2003年
莫纪宏研究员接受媒体采访 解读行政许可法
非典型肺炎防火墙应该靠什么加固
重大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立法
聊聊反家庭暴力立法
2002年
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
个人打假不应提倡
大学生怀孕该开除?法学专家称学校做法有不妥
2001年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邪教侵害
修宪:踏着时代节拍前进
个人告电信引发争议
视频信息
【CCTV-13】莫纪宏研究员接受《新闻直播间》栏目采访谈地方立法要适时而变(2019年4月5日)
莫纪宏研究员在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上发言点评
【CCTV-NEWS】莫纪宏谈如何界定和处理校园霸凌
【人民网在线访谈】中国社科院专家莫纪宏解读2013年度反腐败工作亮点
【中新社】莫纪宏谈“崇洋媚外”观念:我们惯坏了在华老外
【讲座】莫纪宏谈宪法修正案
【讲座】莫纪宏研究员作《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辅导讲座
【鹿城财经人物】莫纪宏谈企业社会组织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社会责任
【CCTV新闻-新闻1+1】莫纪宏谈人大监督预算:如何从应然到实然
外文信息
莫紀宏は婚の検并未に取り消すように強行と考える
Mo Jihong Expo attendance falls short
Mo Jihong :First Case Involving Right to Equality
Mo Jihong Property tax levy of the road is still long and difficult to determine the specific collection of rules
Mo Jihong Virtual China deeply engaged as annual legislative session starts
Mo Jihong: New press rule could help China improve civil rights protection
外文文集
For Mutual Legal Exchange in the Coming Future
莫紀宏村民自治における人権問題を注目すべき
Der rechtliche Status religi?er Organisationen in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明治憲法の近代中国の憲法制定に与えた影響の限界について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 and Its Politic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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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门金玲
    门金玲,女,河北邯郸人,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工作简历:1992年7月-2005年7月,河北省邯郸市第二财经学校教师;2009年7月-2017年9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学术经历1992年7月,被认定为河北省邯郸市第二财经学校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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