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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梁慧星(兼职教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0-04-19
梁慧星研究员
1944年1月出生,男,汉族,四川省青神县人。中共党员。
专业:
民法学,专攻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民法物权、法学方法论。
职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经历:
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家庭成分:下中农。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1955年7月小学毕业,在家务农一年。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1962年中学毕业,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6年大学毕业,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干事。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10月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法律出版社199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民法总论(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合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法律出版社2002年;《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
最新作品
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争论
人格权保护已形成中国经验
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争论
《民法总则》重要条文的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编纂体例若干问题
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
恢复民法总则(三审稿)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紧急建议
中国民法总则的制定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解读
政策是法律的依据和内容,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政策”与“法源”关系辨
中国民法典中不能设置人格权编
中国民法总则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解读、评论和修改建议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
时代呼唤科学完备的民法典
记台湾杨与龄先生有关琉球的谈话
集学人智慧 成伟大法典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修改建议
民法总则草案中一些要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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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自动续期”的立法解释
《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评论与修改建议
民法总则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
民法总则立法和理论的若干问题
制定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怎样学习法律
梁慧星和民法典团队的“中国梦”
再谈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兼回应所谓“解法典化、非法典化”
“错案追究”叫停,“法官弹劾”上马
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
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
关于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
民法理论与实务的若干问题
民事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问题
民事立法、理论、实务若干问题
梁慧星:中国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民事审判实务中的若干问题
民法立法和理论的若干问题
民事审判实务中的若干问题
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梁慧星:在2013年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法释〔2012〕8号)的解读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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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教授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中国合同法:是否承认过失相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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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解释规则――买卖合同解释(法释〔2012〕8号)第二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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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案
怎样看待侵权责任法
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
梁慧星:绝不能放弃制定民法典的目标
中国民法学的“转向”、“停滞”与“死亡”
车船税法不宜匆忙出台的六个理由
规范政府行为,杜绝公权滥用
王家福先生文集序言
医疗损害责任
中国大陆侵权责任法
难忘的1979-1986
人大代表梁慧星:不能让法律成无牙齿的纸老虎
中国大陆侵权责任立法
走进沙滩北街十五号
对侵权责任法草案(2009年8月20日修改稿)的评论及修改建议
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对“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建议”的答复
中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
劳动合同法:有什么错?为什么错?
关于明文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人与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建议
建议查禁疯狂套取医保金的违法行为
“有形建筑市场”严重干扰了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建议
对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中国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中国民法学的现状与未来
企业法人享有相对所有权
《物权法》若干问题
《物权法》若干问题
关于开展仲裁法执法检查纠正商事仲裁行政化错误倾向的建议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
中国物权法立法方案
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中国民法学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解答《物权法》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正确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
规定“国有化”措施,必将危害无穷!
不宜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质押”?
是“物权法定”还是“物权自由”?
对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对物权法草案(2006年6月6日修改稿)的修改意见
中国民法:从何处来、向何处去?
“不良债权”受让人不能起诉银行
谁在曲解宪法、违反宪法?
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 彻底禁绝刑讯逼供
中国高等教育:“死亡”或者“再生”?
正确认识物权法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
《民商法论丛》第35卷卷首语
不宜轻率规定“动产浮动抵押”
在西安中级法院裁判的方法研讨会上的发言(专家点评)
对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对物权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下)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中)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上)
应当关注法律本身的公正
《民商法论丛》第32卷卷首语和目录
我为什么不赞成规定“居住权”?
宪法修正案对征收和征用的规定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继承权的保护
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规定
中国合同法起草过程中的争论点
学术批评应受法律保护
统一合同法:成功与不足
润物细无声——梁慧星教授访谈录
合同解释方法与所谓“最终解释权”
“错案追究”叫停,“法官弹劾”上马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十讲——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
学习民法学的基本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方案
民法典与公民——梁慧星教授系列访谈录
合作社的法人地位
为什么不能取消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
关于司法改革的建议
关于纠正民法典立法任意性的建议
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
最高法院关于侵犯受教育权案的法释[2001]25号批复评析
中国对外国民法的继受
《裁判的方法》自序
民法典编撰的进程和争论
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
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
名誉权要有界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
开放纳税人诉讼 以私权制衡公权
“行人违章撞了白撞”是违法的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
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思考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杂志文选
中国民法总则的制定
民法总则立法重大问题(下)
民法总则立法重大问题(中)
民法总则立法重大问题(上)
对旅游法草案的评价与建议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
规范政府行为杜绝公权滥用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
我国_侵权责任法_的几个问题
共同危险行为与原因竞合_侵权责任法_第10条_第12条解读.pdf
十几万法官从他那里学到裁判的方法
民法总论
论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所有权
雇主承包厂房拆除工程违章施工致雇工受伤感染死亡案评
法解释方法论的基本问题
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
中国民法从何处来向何处去
中国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立法
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
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制定民法典的设想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意义重大
正确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
正确认识物权法
战争赔偿七位著名法学家的观点关于中国公民刘连仁诉日本国损害赔偿案的法
应当关注法律本身的公正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下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上
严格执行条例缓和医患关系
消费者法及其完善
物权法切实保护人民私有财产权
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的若干问题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
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几个问题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
为权利而斗争
司法官的人格塑造是关键
谁在曲解宪法违反宪法
是优先权还是抵押权合同法第286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
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质押
是物权法定还是物权自由
如何正确认识物权法
如何理解物权法
论仲裁法修改的方向梁慧星先生在第二届中国仲裁论坛上的讲话.
靠什么制约公权力的滥用
开放纳税人诉讼以私权制衡公权
关于制订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关于征收和征用
关于物权法草案中几个法律问题的商榷
关于民事责任的若干问题
关于物权法起草
防止刑讯逼供_应改变看守所管辖体制.
法律的社会性
法律的概念性
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对物权法草案第五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定分止争物尽其用
不赞成规定居住权
不宜轻率规定动产浮动抵押
不宜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不宜规定“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不良债权”受让人不能起诉银行
行踪
2018年
“民法典编撰相关问题”——梁慧星教授做客第七十三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四十一期
梁慧星做客《高端讲坛》畅谈法官裁判的若干问题
2017年
“民法总则分则和法学学习方法”——梁慧星教授做客第六十七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
梁慧星学部委员受邀为上海高院讲授《民法总则》
梁慧星教授做客第六十六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三十四期
法学先锋:梁慧星
梁慧星学部委员做客西政“金开名家讲坛”
2016年
梁慧星学部委员、渠涛研究员参加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完全学分制背景下的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
梁慧星学部委员赴深圳解读《民法总则(草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组主办民法分则立法研讨会成功召开
梁慧星、谢鸿飞应邀出席第四届中国合同法论坛,并作学术专题演讲
《上海法治报》专版报道梁慧星学部委员学术历程
2015年
梁慧星学部委员赴南京财经大学举办“学习民法的第三种方法——以合同法为例”讲座
梁慧星、孙宪忠等研究员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总则立法研讨会
学部委员梁慧星在“律师办理案件的思维方式”高级律师培训班做专题讲座
2014年
私法中心成功举办“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13届(2014年)大会”
法学名家梁慧星来东莞授课
中国民法学界泰斗梁慧星受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法律名家深圳讲坛”再开讲 民法学家梁慧星来深传授法律思维
重庆首届“金平法学成就奖”授予梁慧星、刘家琛
2012年
梁慧星教授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2010年
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莅临内江市调研
法学系举行开学典礼暨师生见面会
陈雪萍:信托受益权的本质:对人权抑或对物权?
华东政法大学聘梁慧星先生为名誉教授
梁慧星教授赴云南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老师来我院作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
民法界泰斗梁慧星教授亲临石市讲解《侵权责任法》
民法学泰斗梁慧星教授莅临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学
2009年
梁慧星:中国大陆侵权责任立法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来中南财经大学座谈并接受采访
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莅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专题讲座
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受聘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
梁慧星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做讲座
2007年
梁慧星教授就物权法总则条文进行精彩讲解
梁慧星教授做客我校作题为“我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
民商法学界泰斗梁慧星教授莅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做学术报告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为我校学生做讲座
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作客西南学术大讲堂——金开名家讲坛
梁慧星莅泸州做《物权法》讲座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做客烟台大学法学院“三元法学讲坛”
2006年
梁慧星先生为我校师生作题为《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的若干问题》的报告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来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学
民法学泰斗梁慧星莅临广东海洋大学作学术报告
2005年
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来西北政法学院做学术报告
2002年
我国著名民法梁慧星教授来中南财经大学做有关物权法制定学术讲座
建言献策
2018年
梁慧星:法官和仲裁员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2017年
梁慧星学部委员、沈涓研究员在“院成立四十周年学部系列学术报告会”上做主题报告
梁慧星、孙宪忠等民法“四巨头”谈民法典编纂:历史重任与时代创新
梁慧星、孙宪忠:评民法总则草案中的热点问题
梁慧星等:2016我们关注的经济法治话题
2016年
中国证券网|梁慧星:住宅用地续期是否收费应由全国人大决定
2012年
梁慧星:关于妥善安排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赔偿问题的建议
梁慧星: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释程序法》的议案
梁慧星: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议案
梁慧星代表提交议案调整家事婚姻法应更名婚姻家庭法
2011年
梁慧星:司法强拆代替行政强拆后应创新征收案件程序
梁慧星:关于对仲裁机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梁慧星:关于将羁押场所划归司法部管辖彻底禁绝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再次建议
梁慧星:关于设立统一解释法律委员会的建议
梁慧星: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议案
梁慧星:关于有偿回收塑料袋等的建议
梁慧星:选择外国仲裁机构仲裁将对我国产业发展和经济安全造成威胁
2010年
梁慧星代表建议仅有37个条文的继承法应尽快修改
梁慧星: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建议
梁慧星: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建议
梁慧星:关于严肃查处安徽高院陈子菁再审案搞“阴阳两本帐调解”对抗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蒙骗舆论和社会的建议
2009年
梁慧星:物权法生效之日即为拆迁条例失效之时
梁慧星:中央政法委明确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学部委员梁慧星提出的第7398号建议
2007年
强制拆迁还会存在吗?本报记者专访梁慧星教授
2006年
梁慧星:物权法对弱势群体保护作用更大
2004年
全国人大代表梁慧星:国务院应废除拆迁条例
梁慧星解读宪法修正案草案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外文信息
Liang Huixing China’s Monocameral System Opens Up
Liang Huixing:Demolition regulation ‘contradicts the law’
Liang Huixing:Law on Property Rights Being Drafted
外文文集
???(梁慧星):?????????????(中国对外国法的继受)
相关话题/师资 政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冉 昊(兼职教授)
冉昊,女,1975年生于江苏南京,获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际法硕士,导师孙南申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导师梁慧星研究员,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ChinaLawReview及《法学研究》私法方面责任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法,特别是其中历史感比较浓厚的财产法内容。从本科时起,半出于压力,半出于思考的偏好,开始法学专业文章的写作,其成品也大都是一些抽象思维的产物,觉得凡把一个道理说清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孙宪忠(兼职教授)
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76年至1980年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1980年至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1992年晋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1993年获联邦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谢鸿飞(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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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宁兰,女,198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研究领域:婚姻家庭法、妇女法,出版专著2部、主编8部,发表论文50余篇,撰写研究报告10余篇。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徐 卉(兼职教授)
徐卉,女,1970年10月生,江苏镇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1991年)、法学博士(1999年),美国法律研究会“跨国民事诉讼规则与原则”国际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常务副主任。专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跨国民事诉讼,比较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代表作品有《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研究》、《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从历史、文化、实务的视角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韩伟
韩伟(1978-),湖南常德人,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讲师。曾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从事博士后教学与科研工作。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研究人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与咨询中心研究人员。竞争法国际协会(ASCOLA)会员。2011年、2012年、2013年曾先后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实习,参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杨延超(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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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袁1987年生湖北省恩施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讲师教育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2009)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2009-201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2011-2014)(“保送”)中国人民大学-纽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3-201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2014-)研究领域经济法,竞争法,金融法,证券法,银行法荣誉奖励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苗鸣宇
苗鸣宇(1975-),男,河北任丘人,法学硕士及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诊所式法学教育、中国法制史、保险法。在《中国青年社会科学》《人民司法》《青少年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要学术著作有《实案型民商事法律诊所研究》《民事习惯与民法典的互动:近代民事习惯调查研究》等。主讲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教师师资介绍简介-周宝妹
周宝妹副教授、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教授课程: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研究方向: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周宝妹,女,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博士(北京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在《法学杂志》、《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出版《劳动法要论》、《社会保障法主体研究—以利益平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研导师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 202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