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及《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的各项规定,我院对符合标准的线上91名考生进行了复试,复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要求的考生有54名。按照国家下达给我院的2015年博士招生计划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教育部有关“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破格复试”的规定,经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投票决议,破格录取2人。2015年我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56名。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一、艺术学理论(12人)
王 可 慕 星 张 池 李 凡 楚建德 李丹丹 郑士波 方小济 秦兴华(破格) 江锦世(破格) 耿 炜 卿 清
二、音乐与舞蹈学(5人)
(一)音乐学专业:2人
万钟如 朱仲毅
(二)舞蹈学专业:3人
彭小希 张玉玲 兰天文
三、戏剧与影视学(11)
(一)戏剧戏曲学专业:5人
倪红雨 张国强 刘志梅 尤 里 曾慧林
(二)电影学专业:4人
赵春晓 孙 剑 郑 睿 马明凯
(三)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2人
于 洁 唐忠敏
四、美术学(24人)
曹英杰 曹司胜 崔晓蕾 谭 斐 姚旭辉 丁 阳 张 煜
齐 然 陈 艺 贺韵旨 高 兵 张恨雨 李良良 聂 松
郭艺涵 刘 煜 计王菁 王 毅 王国仕 高 俊 冷明师
杨金国 聂国强 朱文哲
五、美术设计:4人
辛塞波 张北霞 辛贝妮 袁 艺
为确保下一步录取工作正常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登陆我院网站“下载专区”(路径:招生工作>下载专区>博士研究生下载专区,以下同)自行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函调政审材料》和《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党组织部门按照《函调政审材料》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并于6月19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办;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请登录我院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调档函》,填写好自己姓名并送交至档案所在单位;
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登陆我院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19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办,如无协议书,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办收到考生档案、定向协议及政治审查材料后,经审核合格,将于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通知书可以自取,也可以邮寄,自取的考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处领取;需要邮寄的考生,为避免投递有误,在寄送政审表的同时,请随信邮寄一张中国邮政EMS快递单,并在单上写明收信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此单用于寄送录取通知书,请务必填写正确,如因邮寄地址填写错误而导致录取通知书遗失或无法按时送达,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开介绍信,新生开学报到时带来)。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市以上组织部门开具,党员介绍信抬头写“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接收单位写“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地址写“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党员,不转组织关系,开党员证明信,参加组织活动;
七、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 博士招生 收
邮 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988181、64951979转 博士招生
我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为:
一、复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
1、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
2、复试专业论文写作及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考核(笔试、面试)合格。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加试“文化艺术通识”、“专业综合测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不做另行规定。
三、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破格复试”的要求进行。
四、符合《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条件的考生,在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内,按初试、复试成绩1:1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按培养潜质择优进行拟录取,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