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中心,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请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可申报的留学基金委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自身符合条件的其他留学基金委项目(及时关注留基委网站出国项目更新)。
三、申请材料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5. 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中国林科院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材料中1至11项的具体说明和相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
四、具体要求
1.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1)研究生申报者于2020年5月15日- 6月10日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研究生将申报的纸质版材料按上述要求顺序扫描为电子版材料PDF版本(材料命名为:姓名+所别+班级),并上报各所、中心。请各所、中心汇总本单位研究生申请电子版材料并审核,统一于2020年5月20日前发至联系邮箱。
(3)电子版材料经研究生部审核后,通知各所、中心将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或寄送到研究生部综合办公室。
2.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0-30日。所、中心报送电子版材料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前。研究生部审核后,纸质版材料送达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前。其他要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要求一致。
3. 申请其他相关项目的同学请按留基委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准备材料。
4.有意向申请留学基金委项目的同学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申报,如基金委项目实施过程与申请人现有培养计划环节相冲突,取消该生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箱:hdliyaxuan@163.com
联系电话:010-62889079 1553306916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情报楼617房间,邮编:100091,收件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5801455696。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林科院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20年4月6日
- 附件【中国林科院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doc】已下载6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