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现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理学(07) |
39 |
39 |
59 |
59 |
290 |
工学(08) |
35 |
35 |
53 |
53 |
265 |
农学(09) |
34 |
34 |
51 |
51 |
255 |
管理学(12) |
46 |
46 |
69 |
69 |
340 |
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95100农业 |
34 |
34 |
51 |
51 |
255 |
095300风景园林 |
50 |
50 |
90 |
90 |
335 |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3月20日-4月15日,考生在导师所在所(中心)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所(中心)管理部门或研招办另行通知或公布。
三、复试比例
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所(中心)可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生源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于1张A4纸上)、政审表(下载)原件1份。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其中外语包括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
3、复试形式
复试通常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条件许可的所(中心)可组织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招生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般进行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原则上与招生信息公布的科目一致。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复试录取方案详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办法》。
五、成绩评定与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学术学位:专业素质和能力×70%+综合素质和能力×30%
专业学位:专业素质和能力×70%+综合素质和能力×30%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
调剂考生总成绩可不计算初试成绩。
4、录取
各导师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中下旬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调剂
调剂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院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生系统内填写调剂志愿,经研招办审核后,将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七、监督机制
考生咨询电话:010-62889030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2889029
邮箱:lkyyjszs@163.com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