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第二批)
一、 复试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拔优秀生源进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
二、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所争取到增招名额,现拟定统考生第二批复试分数线,单科通过国家线,总分328分以上的考生,准备参加我所复试。
三、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4月19日 上午8:00
下午13:00 |
体检
心理测试 专业笔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报告厅 | 报到地点: 105会议室 |
4月20日 上午9:00 |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106会议室 105会议室 |
四、 复试内容:
(一)业务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业务素质考核中的笔试部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能力,不针对任何一门具体学习课程,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问题,避免单一科目应试考察,以论述题为主,考生自行选作规定数目的题目,闭卷答题,笔试部分不直接评分。业务素质综合面试大体围绕笔试中选作题目的相关内容提问。业务素质考核的分数由口试与笔试两部分综合评分,此环节总分为8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对话交谈方式,听力与口语能力同时考察,此环节总分2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合个人简历及自述、报考表进行考察,此两项内容考察不通过,不予录取;心理测试采用中科院研究生院心理健康中心发放的《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手册》,以该中心出具的分析报告作为考察的依据之一。
(四)体检: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的总分由业务素质考核评分与外语能力评分合计得出,业务素质考核总分80分;外语能力考核总分20分。满分100分。
八、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工作章程通过邮件及电话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公布时间2010年4月13日。
九、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通过成绩的总排名确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复试结果在本所网站公布,便于考生监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复试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查结果。
投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82543018
十一、复试考生的食宿行安排
参加复试考生食宿自理。应届贫困毕业生持所在高校贫困证明,我所安排其复试期间的食宿。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教育办公室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