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组,严格组织复试工作。
(二)、复试小组人员情况
英语面试小组由两至三位英语专业人员组成。专业面试小组分两组,每组由至少五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工作人员一名。
(三)、复试小组职责
从德、智、体、心理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优秀生源进入本所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四)、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复试程序和规则进行复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复试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1、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0月12日 7:50 | 体检 |
| 报到地点: 本所多功能厅 |
10月12日 13:00 | 心理测试 及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品质考核 | 多功能厅 | |
10月13日 上午9:00 |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 105室 | 待考地点: 多功能厅 |
10月13日 13:30 13:45 | 面试小组会议 综合专业素质面试 | 107会议室 105会议室(一组) 107会议室(二组) | 待考地点: 多功能厅 |
2、复试考核方式及其组织形式:
综合专业素质考核以面试评分为准,此环节总分80分。
外语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对话交谈方式,听力与口语能力同时考察,此环节总分2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素质考核结合个人简历及自述、报考表进行考察,此两项考核内容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4、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达到研究生院及本所有关规定的在校生,即可参加复试。
5、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工作组在考生报到时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的总分由业务素质考核评分与外语能力评分合计得出,业务素质考核总分80分;外语能力考核总分20分。满分100分。
(三)、复试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方式
复试工作通知在本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2009年9月28日。
(四)、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面试小组由本所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英语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前召开“面试工作会议”。
三、复试结果公示及其方式。
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当天当场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其公示
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研究生。通过本所网站公示。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所有程序、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开;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当天公布,便于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