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任组长,人才资源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纪检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复试小组组成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多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和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根据我所招生专业分布,组成地质学及固体地球物理学两个复试小组,一般每个小组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测评。
(三)复试方式
我所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期间工作人员提前落实好我所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并做好复试期间复试场所的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好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将提前在研究所网站(www.eq-igl.ac.cn)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和全国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做到复试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在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纪检室工作人员和导师组织专门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培训,使复试小组专家掌握招生政策、复试原则、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等。
(三)考生复试须知和有关要求将通过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QQ群提前告知每名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研招办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考生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于复试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jy@ies.ac.cn,纸质版材料请在考生现场报到时提交。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2.准考证。
3.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网页下方附件1),务必本人签名后扫描或电子签名,需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研招办联系)。
5.《政治审查表》(网页下方附件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网页下方附件3)。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四、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制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即国家分数线,结合我所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经研究,我所划定2023年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同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理学类国家分数线标准一致。
(二)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的考生。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且与我所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的申请调剂的考生,依据择优原则进入复试。
3.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文件精神,2023年我所拟接收的2名推免生已在此前通过复试考核,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拟定3月底-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我所本次复试工作主要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做好复试的充足准备。
(四)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所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2名,此前已接收的2名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本次预计录取考生20名。
(五)复试比例
根据我所2023年度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情况,2023年度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六)复试内容
我所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1、笔试
针对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初试科目外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由对口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完成。
2、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专业素养;
(2)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英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修养及心理素质等内容。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七)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八)我所在复试期间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就近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纸质版《体检表》须在研招办规定的时间寄回,体检表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五、录取
(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将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按60%、复试成绩按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三)对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2023年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报地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eq-igl.ac.cn/。
六、调剂工作
我所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一)申请调剂到我所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所调剂要求的考生(包括我所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我所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个人调剂信息填报。
(二)未达到我所复试条件或复试未予通过录取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调剂条件,我所将尽量帮助考生联系其他招生单位向外进行调剂。向外调剂考生也须登录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信息。
(三)考生向外单位申请调剂成功,需由考生本人向我所研招办邮件或电话联系提交个人调剂申请,由我所招办协助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所纪检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4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室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对复议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研究所考生接待电话:010-62009079
研究所纪检室电话:010-6200901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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