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单科分≥45分,总分≥169分
二、复试组织与安排
1、复试工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
2、根据我院2019年招生目录所列招生研究方向组织复试,复试小组由导师及有关专家组成。
3、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招收名额为3名。
4、报考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复试要求
1、复试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外语口语及翻译能力等。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我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组织考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