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在我国第八次学位申报工作中,我院提交了电气工程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的申请报告和材料。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评议,批准我院为具有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
2007年年底,我院向国家教委提交了自主设置“可再生能源”专业的报告并已得到同意。该专业已列如我院2009年的博士、硕士招生简章。
自1978年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成为我国首批授权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针对电力企业现状和未来教育发展的需要,为电力企业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人员提供进一步深造的机会。至今,我院已接受近200名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978年至今,我院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65人,博士研究生138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电力战线上的中坚力量,为我国的电力建设和电力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