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管办〖2001〗7号文件"关于试行博士后工作站单独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批示",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博士后工作可单独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原"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稿)"中有关联合招收、培养的条款从即日起作废,对其中有关博士后住房的条款重新作了修订。为使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博士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单独招收博士后的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 向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各一式三份)
1.《博士后申请表》(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贴好照片);
2.《专家推荐信》(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通过的有关证明材料;
4.培养单位出具的国家统招统分的证明材料;
5.国内委培、定向培养及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与原单位签有协议的在职博士,必须出具委培、定向及部队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6.《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复印件);
7.《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8.留学人员申请作博士后,需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b)《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
c)户口注销证明(由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博士提供)
9.博士生毕业时的体检表(留学人员在回国后补交)
10.博士生毕业鉴定(密封直接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二、博士后的审批和管理权限
1.对申请来集团做博士后的人员,须经工作站向用人单位推荐面试和审查。
2.被录用的博士后应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并需填写由工作站和企业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审查意见表",以及"研究项目立项表"。
3.已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必须按期进站,如无任何理由也未经工作站同意逾期半个月者,将被取消进站资格。
4.为被录用的博士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受其报到,并办理入站及院内手续(工作证及医疗证)。
5.招收博士后的单位须向博士后工作站缴纳5000元/人/年的管理费(导师每月酬金、中期及出站考核时所需的费用、组织博士后活动的经费、手续费等)。
三、 博士后的入站管理
1.前来报到的博士后需准备①一寸平光正面照7张;②《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③户口迁移证;④工资转移证明或助学金发放截至日期证明;⑤党(团)员关系介绍信;⑥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费发放截至日期证明。
2.为博士后人员办理户籍迁移落户手续,一般办理集体户口,若有特殊情况,须持有关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方可办理散居户口。
3.在医疗制度改革前,博士后人员按现行的新入院职工标准报销医药费。
4.博士后人员的配偶若申请随其流动,我站将为其开具介绍信,连同人事部专技司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到配偶所在工作单位办理借调或停薪留职手续。
5.博士后人员的配偶若属集团所需人员,我站可负责与集团人事部门联系安排适合的工作。
6.子女上学或入托问题由博士后人员自行解决。
7.博士后的住房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薪酬内已包含住房补贴,博士后的住房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管理
1.进站时须签订工作协议,本人、用人单位及博士后工作站各持一份,原件存档。
2.为每位博士后配备一名导师(必须是教授级高工)。
3.博士后人员须在进站两个月内作选题报告并提交科研工作简况表。
4.进站的博士后每学期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向用人单位报告科研工作进展情况。
5.工作站与用人单位须组织对博士后人员的中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写入中期考核表,以便存档。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对不适宜者要实行淘汰。此工作一般在进站一年左右进行。
6.每年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小结。
7.博士后在站期间要撰写至少三篇论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国内一二级刊物上发表。
8.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享受职工待遇,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对待同等学历所享受的待遇来处理。
9.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一律纳入集团的评审时间安排,不单独进行。凡申请者须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含原件),申请材料由工作站提交院职称评定委员会。
五、 博士后出站管理
1.博士后从报到之日起24个月为离站日期,工作站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及本人做好离站准备及工作交接。
2.若因工作需要延期的博士后,应提前三个月提交报告,报告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工作站有关领导审批,方能延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3.博士后工作期满离站时,须提交按照"博管办[1995]3号"《关于统一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的通知》的要求撰写的《博士后研究报告》。并检查签署的工作协议所规定任务完成的情况,从事开发项目的博士后应对该项目有较大的贡献,从事理论研究的应有高水平的论文或报告。
4.博士后应在一定范围内作一次科研工作汇报,由3-5人的专家小组(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对其论文及成果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定意见,交工作站审核备案。
5.博士后工作站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共同商议,对博士后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进行评议,填写鉴定意见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6.博士后期满要求分配工作的,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工作站根据用人单位对博士后做出的评价和工作分配意见,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查表》,经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批准后,报国家人事部专家司审批,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7.出站手续由工作站为其办理,凡按规定要求按时办完全部手续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将发给《博士后证书》。否则,按自动退站处理。
8.博士后期满后的工作单位可由本人联系、工作站推荐或博管会协助联系,博士后如系现役军人,其工作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安排。
9.博士后期满出站时,须凭《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查表》领取分配工作介绍信,到录用单位报到或流动到第二站做博士后。
10.对于表现好;用人单位的科研工作需要;本人也愿意留下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由工作站与人事部门联系办理聘任手续。
11.留集团工作的博士后,要提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站与博士后基金管理处联系为其办理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12.博士后分配工作后,工作站应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博士后个人档案的归档工作。归入的个人档案材料为:进站报批材料、中期考核表、工作期满登记表、分配工作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等。
13.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技成果材料按照科技档案存档的有关规定办理。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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