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工作方案:
1. 我院以各研究所(公司)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 参加者为导师和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小组成员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组长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 、 初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占 50% 。
3、我院复试为差额复试。
4、 监督电话: 62301988 82837219 (北京市研招办)
二、复试工作方案:
1. 我院以各研究所(公司)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 参加者为导师和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小组成员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 组长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 、 初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占 50% 。
3、我院复试为差额复试。
4、 监督电话: 62301988 82837219 (北京市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