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自愿放弃调剂拟录取资格,按相关规定,按照调剂复试成绩递补拟录取非全日制会计专业4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调剂复试拟录取递补名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因考生自愿放弃调剂拟录取资格,按相关规定,按照调剂复试成绩递补拟录取非全日制会计专业4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调剂复试拟录取递补名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