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综合考核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了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拟录取总成绩分数线为:财政学定向211分,财政学非定向208分,会计学非定向204分,会计信息化方向227分。
二、本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核、无故未按时提交要求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将依照招生规则保留取消拟录取资格的权力。
三、综合考核成绩查询功能将于2023年1月19日17:00在https://cafs.chineseafs.org/HKCKSNewsmgr/bsbm/bsbmdh.jsp开放。
四、如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录取,请务必于2023年6月9日前向财科院提交书面说明,以免影响对方高校后期上报录取工作。
五、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中上旬寄发,届时请见本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财科院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88191019
邮箱:cky_yzb@163.com
附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