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一、复试内容与基本要求
1 、 符合我所 确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经确认或已递交调剂申请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及专业硕士的考生须电话确认)
2 、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复试(含笔试、面试)等环节。 2010 年硕士招生复试取消非本专业加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我所《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3 、 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4 、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初试笔试之和占录取总成绩 60% ,口试之和占录取总成绩 40% 。录取原则为择优录取。
5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将采取信函、通讯及派人外调等多种形式进行) 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 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日程和地点
复试时间: 4 月 20 日 -21 日,具体安排为:
时 间 | 复试具体安排 |
4 月 20 日 ( 8 : 30-12 : 00 ) | 专业笔试: 具体地点请看一楼大厅通知 |
4 月 20 日 ( 1 : 00 - 1 : 15 ) | 审查资格、缴费(未参加者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
4 月 20 日 ( 1 : 15 ) | 一楼大厅集合体检(要求 8 : 30 以后空腹) |
4 月 21 日 ( 8 : 30 开始) | 面试:具体地点请看一楼大厅通知 |
注:原定 4 月 20 日下午非本专业加试取消,改为资格审查、缴费、体检。 |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 、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 2008 〕 1974 号文件规定,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均要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 100 元 / 人,体检费 50 元 / 人。
2 、资格审查的具体所需材料: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成绩单及身份证。
3 、资格审查及缴费请 4 月 20 日下午 1 : 00 到研招办( 324 室)办理;
(三)体检
1 、考生必须空腹(早 8 : 30 以后不要进食)参加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交费收据;
2 、体检地点及时间: 4 月 20 日下午 1 : 15 在新知大厦一楼大厅集合,统一组织去 304 医院体检。
(四)我所研招办地址及乘车线路
1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 28 号新知大厦 324 室;
2 、乘车线路: 北京站乘地铁阜成门站下车换乘 121 、 106 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北京西站可乘运通 102 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
三、复试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复试结果将于 2010 年五月初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网址: http://www.crifs.org.cn 。
四、复试录取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8190380
专用监督电话: 8819092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 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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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