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迄今已招收2008、2009、2010三个年级、共计185名双硕士研究生和11名外国留学生。双硕士项目由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与欧洲-国际法硕士结合而成,修学三年,毕业时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和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双硕士项目主要招收中国大陆学生,旨在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能以中、英文为工作语言,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在2010-2013年期间,双硕士项目每年计划招收120名学生。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本院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详见下表:
专业 | 计划人数 |
民商法学 | 85 |
经济法学 | |
刑法学 | |
诉讼法学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
比较法学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25 |
报考本院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将自动纳入双硕士项目。
二、申请条件:见《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此外,申请本院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三、申请程序:见《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公告,考试大纲见《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英语问答),笔试由两部分组成:
(1)英语听力:1小时。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完成本科学习、托福100分以上(含100分)或雅思7分以上(含7分),可申请英文听力免试;申请免试须在报到时提交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原件。
(2)法律分析(英语答卷):2.5小时,可携带纸质字典入场。考试范围是围绕一个案例的相关法律问题;考生对案例进行分析,逐一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①从个案中寻找法律争点;②运用法律原理解释具体法律现象;③从具体的法律现象中归纳法律原理;④论辩、质疑、答疑和构建论据的能力。
面试语言为英语,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生现场抽题,本院中外联席院长都担任复试考官。
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以及本院网站。查看历年复试试题,请登录http://www.cesl.edu.cn/prgjmdexam.asp
五、录取规程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决定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各科权重为:初试成绩50%;复试英语听力10%,法律分析25%,面试15%。
本院统一划定法学硕士各专业(参见本章程第一部分)录取线,不区分专业。如果某专业上线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报考该专业而总分排名靠后的考生可调剂到法学硕士的其他专业。
本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划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录取线。
六、 学费和奖学金
学费:双硕士项目人民币23,500元/学年。
2011-2012学年,本院新生奖学金分为四等,其中:特等奖30,000元,覆盖率5%;一等23,500元,覆盖率10%;二等15,000元,覆盖率20%;三等9,000元,覆盖率40%。本院奖学金分配的主要依据是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本院组织的复试)总分排名。在第二学年初,本院按照学生第一学年成绩排名颁发“学业优秀奖”。 学院另设有“公共服务奖”,表彰热心公共服务的学生。2010-2011学年,本院2010级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配情况详见: http://www.cesl.edu.cn/prgjmdteachingview.asp?id=627。
除奖学金之外,欧洲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亦向本院学生提供付酬实习机会。
对于有一定经济困难,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本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选择中欧法学院不仅不会造成经济压力,反而可解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本院鼓励此类学生报考。本院也鼓励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本院!
七、咨询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网址: gate.cupl.edu.cn/yzb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2.中欧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方娟、房元群
电话:86-10-59915786
邮箱:admission_cesl@cupl.edu.cn
网址:www.ces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