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名前注意事项:
(一)登录“中国政法大学”主页(http://www.cupl.edu.cn)后(点击“招生就业”后,再点击“研究生招生”),认真、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名信息;
(二)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所在报名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发布的报名公告。
三.网上报名
(一)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8年9月18日至24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考生应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
2.其他人员及未于9月18日至24日网上成功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考生应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
(二)网址
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三)报名信息修改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已提交网报信息的考生,除“报考点”和“报考单位”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可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
如需变更“报考点”或“报考单位”或“考试方式”,请于10月31日22:00前重新报名、缴费。
未在上述时间网上报名的考生,逾期一律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及办理事项
1.时间、地点: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在网上所选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交费及摄像(凡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选择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2.办理事项:进行摄像和确认报名信息。
(二)须携带材料:
1.本人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校对表”;
2.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请注意: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招收专业限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各法学专业和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
(四)未按规定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的发放
(一)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且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请于12月20日后从中国政法大学网站(http://www.cupl.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且不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准考证将于12月上旬邮寄考生本人,考生请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网站(http://www.cupl.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六、全国统考初试日期:2009年1月10日至11日。
七、考生须于2009年1月9日到所选考点了解考场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