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报名前注意事项:
(一)登录“中国政法大学”主页( http://www.cupl.edu.cn )后 ( 点击“招生就业”后,再点击“研究生招生” ) ,认真、仔细阅读《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名信息;
(二)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发布的报名公告。
三、网上报名
(一)时间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至 24 日 9 : 00---22 : 00 网上预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考生在成功支付报名费后,网上报名有效。
2. 其他人员及未于 9 月 18 日至 24 日网上成功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间: 10 月 10 日至 31 日 9 : 00---22 : 00 。考生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后,网上报名有效。
(二)网址
http://yz.chsi.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三)报名信息修改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已提交网报信息的考生,除“报考点”和“报考单位”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可登录网报系统,进行修改。如需变更“报考点”或“报考单位”或“考试方式”,请于 10 月 31 日 22 : 00 前重新报名、缴费。未在上述时间网上报名的考生,逾期一律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 . 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及办理事项
1. 时间、地点: 2008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在我校报名站;
2. 办理事项:进行摄像和确认报名信息。
(二)考生范围 :
1.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统考、联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考试的考生;
2. 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的考生;
3. 报考外埠招生单位参加全国统考(不接收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考生)、法律硕士联考并选择在中国政法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
(三)须携带材料:
1. 本人自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校对表”;
2. 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3.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
请注意: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五)未按规定时间( 2008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五 . 准考证的发放
(一)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且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请于 12 月 20 日后从中国政法大学网站( http://www.cupl.edu.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且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由所报考院校给考生本人邮寄准考证,考生可于 12 月 20 日后从中国政法大学网站( http://www.cupl.edu.cn )下载打印考场座次证。
六、全国统考初试日期: 2009 年 1 月 10 日至 11 日。
七、考生须于 2009 年 1 月 9 日到准考证上注明的考场了解考场安排。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