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的自愿选择是否转党(团)组织关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2.外埠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录取学院)。来校报到后交学院辅导员。
3.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录取学院)。来校报到后交学院辅导员。
4.北京市属单位、在京高校的党员,不需要出具纸质介绍信,在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中进行转接,目标支部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2018级新生党支部”(中欧法学院新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8级新生党支部”)。
5.共青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