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将参加我校2014年4月8日至12日复试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查询链接见页面底部),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
现将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1。
二、拟录取的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持《调档函》(复试时已发放)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出具“考生现实表现”,于4月25日之前寄到拟录取学院(学院地址见调档函背面)。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请下载相应的定向培养合同(见附件2、附件3、附件4。MBA定向合同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到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由定向就业单位出具“考生现实表现”,将定向培养合同及“考生现实表现”于4月25日之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3.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定向合同将于近期寄送考生(在京考生请到研招办自取),请注意查收,并及时到定向省、市、自治区或单位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考生现实表现”,将合同与“考生现实表现”于4月25日之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4.从外校调剂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向考生原报考院校发出“初试试卷调取函”。请有关考生积极配合,以便相关材料的顺利调取。
三、通讯地址
1.各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档案及“考生现实表现”地址详见《调档函》第2页(附件5)。
2.定向合同统一邮寄到研究生院招生办。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一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58908070
3.邮寄档案、现实表现和合同,请使用邮政系统(如:机要、EMS等),不要使用快递方式。
四、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五月底公布,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关于放弃录取资格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见附件6),填表及办理流程见申请表底部说明。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