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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债权与金融债权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劳动债权与金融债权
杨富琛; 1: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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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杨富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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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2]也有学者将其分别称为“契约论”和“共同体论”,而究其内涵应与本文所述相一致。参见王文钦:《公司治理结构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下。[3]即由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人格结合所导致的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公司与其相对人(债权人)之间的矛盾。参见徐晓松:《论资本监管与公司治理》,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4期。[1]即一个人或一部分人被迫采取行动服务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的意志,亦即实现他人的目的而不是自己的目的。参见邓辉:《论公司法中的国家强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1]王利明.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法学,2005,(3).[2]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王卫国.新破产法草案与公司法人治理[J].法学家,2005,(2).[4]胡鞍钢,等.转轨时期中国公司治理的回顾与展望[A].胡鞍钢,等编.公司治理国际比较[C].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5]廖斌,等.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政法论坛,2003,(1).[6]左平良.论生存性债权对担保物权的优先行使[J].云梦学刊,2001,(4).[7]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刘丹.利益相关者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9][美]莱斯利.巴顿,等.人民的资本主义[M].朱赛霓,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1.[10]林金忠.企业组织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1][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M].蒋兆康,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12][英]弗里得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M].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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