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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诉讼法协会副主席米凯利?塔鲁夫教授到访诉讼法学研究院并做专题讲座_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辅仁网/2017-06-25

2016年11月24日下午,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追求真相与法官在民事司法中的角色”讲座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710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由国际著名法学家、国际诉讼法协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副主席、西班牙赫罗纳大学法学院的米凯利·塔鲁夫教授担任主讲嘉宾,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诉讼法学研究院肖建华教授、谭秋桂教授担任评议人,证据科学研究院汪诸豪副教授、曹晶讲师担任翻译。我校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本森教授、杨宇冠教授、胡思博讲师,证据科学研究院王元凤副教授参加讲座。我校诉讼法学专业的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旁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陈光中先生和张保生教授分别致辞。陈光中先生回顾了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与国际诉讼法协会的历史渊源,并表示了对于塔鲁夫教授一行的欢迎以及对于他讲座的期待。张保生教授在致辞中表达了自己对于讲座主题的理解以及对塔鲁夫教授讲座成功举办的良好祝愿。

塔鲁夫教授在随后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主要通过分析介绍“追求真相”在美国及欧洲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并结合20世纪以来美、英、意、法等国家的法典条文及司法改革的情况分析了法官在这些国家民事司法中的地位和角色的改变。

塔鲁夫教授指出,要从民事诉讼程序的功能作用与结果的角度来探讨其与“追求真相”这一主题的关系。欧洲传统的诉讼法学观念认为,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是解决私人之间的纠纷,该观念在法典中直接得以显现。因此,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是积极主动的,法官则消极被动,这就导致当事人在法庭上只会出示对其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而并非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双方当事人追求事实真相的意愿并不十分强烈。到了20世纪后期,欧洲的这种观念思想开始有所改变,公共、社会的责任的考量更多地融入进来。美国也与欧洲相类似,美国某一学者在其著作中更是将民事诉讼比喻为两方主体之间的竞赛,他们在乎的只是比赛的结果是输是赢,而并非寻求真相。因此,在美国“追求事实真相”显得有些鸡肋,因为它的成本实在太高,而竞赛式的诉讼的最终结果才是重要的。因此,这个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违背真相的。塔鲁夫教授曾问他的美国学者朋友:“既然美国对追求真相并不感兴趣,那么许多的认定事实的规则和制度,例如陪审团、证据规则等等又是为了什么呢?”塔鲁夫教授得到的回答是,这些制度和规则是来评判哪一方在诉讼中表现的更好,并对社会公众发出这样的信号:美国构建了公平平等的民事诉讼程序的舞台供双方当事人相互博弈,表示美国对这一过程的重视,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私自处理解决。

谈到法官在民事司法中的角色问题,塔鲁夫教授认为欧美也是比较接近的,即他们都认为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并非什么重要的角色,而只是监督检查的裁判者,其存在是为了纠正不按规则操作的当事人。但是,1974年的《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两条规定则突破了这一传统理念,即法官有主动传唤证人和专家证人的权利;英国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民事诉讼改革中,也从当事人高度自治的框架中跳脱出来,例如规定法官有权告知(通知)当事人具体适用哪一种程序,也可以建议(实际上是一种命令)当事人应该使用哪一证据来证明哪一事实;1976年法国的法典中也明确规定,法官有调取任何证据的权利。这些事实显示了法官的角色在美国和欧洲大陆渐渐有所转变。

同时,塔鲁夫教授认为在民事诉讼中裁判是十分重要的,而裁判又是基于事实条件所作出的,因此寻求事实真相具有重要地位。此外,现代法治精神中的“合法性”也十分重要,法官最后的决定应该是在正确地适用规定之后做出的合法裁判。从法哲学的角度看,法律适用是一个附条件的结构,也就是从条件(事实性)出发得到一个结果(法律性)。这个适用法律的逻辑推理过程实际上十分复杂,因为大部分案子本身的事实性条件就十分复杂,并不清晰。因此,法官要结合具体的案子来确定适用法律。案件事实不能靠想象,事实真相的寻求对于案件的法律适用来说是一个必要条件,只有事实条件满足了,最后法律的(合法的)结果才会出现。美国某一法律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民事诉讼原则:最大化地在法庭中呈现出证据。塔鲁夫教授认为这个原则是一个惊喜,因为当事人如果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有限地出示证据,法官不发挥任何作用,就会缺少事实真相,或者说发现的事实是有偏差的。这样一来,自然不能得出合法的裁判。

塔鲁夫教授的讲座在与会老师与学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谭秋桂教授和肖建华教授针对塔鲁夫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简要的评论,谭秋桂教授认为世界主要国家对民事诉讼的功能以及诉讼条件与结果的关联在中国也是被认可和接受的,这说明民事诉讼中某些规律是可以跨国界、跨文化的。肖建华教授也结合讲座内容谈到了中国近年民事诉讼目标的演进,指出在一定层面两大法系总的发展趋势是相互借鉴的。

最后,卞建林教授代表所有莅临的老师对塔鲁夫教授整个下午的精彩演讲表示衷心的感谢,整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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